今天給各位分享強行拆遷如何定義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強制拆遷的后果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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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拆房是什么罪
1、強制拆遷涉嫌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制拆遷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可以向當地國土部門反映情況,或者依法向轄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強制拆遷涉嫌哪些罪強制拆遷涉嫌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制拆遷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可以向當地國土部門反映情況,或者依法向轄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根據《刑法》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
而現行房屋拆遷法律體系是以《條例》為最高依據。因此在《民法典》出臺前很多社會人士認為房屋拆遷“違憲”,《民法典》填補了房屋拆遷在法律層次的空白,進一步完善了房屋拆遷法律法規體系。
強制拆遷不可以在夜間或法定節假日實施,并且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
*** 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被拆除房屋的舉證公證規定。 也就是說,在 *** 出具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之前,被拆除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已經完成。
根據《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應當就人身、房屋等財產的損害賠償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成立,拆遷人則須承擔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的責任,其他財產損失以及可能發生的精神損害也應予以賠償。
強制拆遷條件
1、強拆應當遵循以下條件:是申請強制拆遷必須提供7個方面要件。未經行政裁決,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2、強拆房屋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拆遷補償決定書具有法律效力;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沒有提起行政訴訟、沒有搬出房屋;拆遷決定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
3、法律主觀:法院強制拆遷的條件是: 法定期限內不得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律后果是市、縣人民 *** 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第二,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
4、法律主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如果指的是房屋拆遷強拆,應滿足的條件如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
5、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過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未搬遷;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作了補償安置或提供周轉用房的;拆遷人依法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的;有要求必須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理由的。
6、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
關于強行拆遷如何定義和強制拆遷的后果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