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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年滿再次延長申請需要什么手續
1、法律主觀:工傷認定申請延長要提交書面的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書,并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
2、法律主觀:工傷延期需要的資料有工傷認定延期申請表、職工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診斷醫療書等,申請工傷時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如果工傷治療恢復期需要延長,需要在恢復期結束前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和診斷證明。
4、工傷保險辦理延期需要的材料(一)工傷認定延期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人員如何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醫療診斷證明(需要延長停工留薪期建議)及病歷資料。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申請表、工傷職工延長停工留薪期確認申請表(需要延長停工留薪期)。工傷認定決定書。
要求延長期限的,應在停工留薪期滿前15日內,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治療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單位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7日內,未提出確認申請的,視作同意延長。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
咨詢員:根據規定,工傷人員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因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要求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應當在停工留薪期滿前15日內,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延期條件
那么申請延期也需要這些材料。 1,申報 工傷 一般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主觀:單位的工傷認定是可以申請延期的。單位一般應在三十日內及時去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遇有特殊情況的,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 傷殘等級 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 傷殘 待遇。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分析:可以從勞動鑒定部門申領《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延長申請書》,如實填寫,勞動鑒定部門同意后,便可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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