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簽合同后辭退怎么賠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簽了合同辭退賠償標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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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同被辭退了怎么賠償
簽合同被辭退了賠償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簽訂勞動合同后辭退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被非法辭退的,在經濟補償的基礎上,再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賠償金。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不簽勞動合同辭退的具體內容為您介紹。雇主解雇工人必須有法律依據。比如,勞動者有嚴重過錯的,無過錯辭退勞動者就要賠償。
擴展材料: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要求追加經濟補償金。但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img]簽了合同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也就是協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公司經營困難需要裁員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辭退員工時一定要保證:證據確鑿、依據充分、程序合法。
1、由于法律規定辭退員工的舉證責任完全在于用人單位一方,因此證據確鑿是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礎。即實體上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該員工有違法或違紀事實。
2、在前述基礎之上,還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內部規章制度作為法律依據,這是用人單位合法辭退員工的關鍵。即該員工的違法或違紀事實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或根據我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是否已經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作為法律依據的前提是該員工曾簽字確認已閱讀該文件。
3、在辭退員工時還應注意程序問題,如提前通知期問題、書面的通知形式問題,此外,公司如果有工會,還必須將解除通知送達工會,避免因為程序問題導致解除行為被認定為違法。
如用人單位無法保證做到以上三點而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則有面臨被員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的風險,屆時,用人單位將可能面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向該員工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其支付賠償金。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
公司簽了合同辭退員工怎么賠償
員工簽了合同被辭退應當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進行賠償。比如說勞動者工作年限是兩年,就應當支付四個月的本人的工資,國家的賠償金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進行計算的。其他經濟補償、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分析
簽訂合同后被辭退的,按其工作年限給予補償。經濟補償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因為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是根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長短確定的,經濟補償是按工作年限計算的,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女員工在哺乳期內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可獲得每滿一年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其他經濟補償、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具體是指:(一)最基本的條件要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而非勞動者,而且雙方沒有達成協商一致辭(就是勞動者并不愿意解除)。(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但不符合用人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三)以上兩點具備,就夠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簽了勞動合同被公司辭退有哪些賠償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會有所不同:
1、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2、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3、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4、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市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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