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律師應該如何與當事人溝通
- 2、辯護律師與當事人家屬溝通案情的注意事項(下)
- 3、訴訟離婚原告律師會找被告嗎
- 4、律師如果不去看守所地怎么聯系當事人
- 5、刑辯百問第25問:律師第一次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該如何進行?_百度...
律師應該如何與當事人溝通
1、第一,是對法律的信仰;大多數當事人是相信司法才會訴求訴訟的,律師要表現出對法律的信仰,才能說服客戶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第二,你得表現出對自己能力的絕對信心,給當事人以不可替代性(因為當事人也會貨比三家),對你沒把握的法律,就要學會打太極,過后再去彌補。
2、必須學會對當事人說不。對于當事人的不合理要求,堅定的拒絕,而決不可遷就,忍讓。要讓當事人明白,他們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告知他們律師提供的是一種法律服務,而不能對案件的結果做出承諾。案件的結果難以預料,任何訴訟都有風險。這是律師所控制不了的。
3、注意交談時的細節。交談是一項藝術,不要忽視交談時一些細節,比如交談時,你的手機是否打在震動上你的坐姿是否給當事人帶來一些不好的印象你所安排的交談地點是否有利于交談等等。 交談的習慣。
4、這對于當事人和律師之間是十分要不得的,律師是為當事人提供實實在在的法律幫助、為他們解決法律問題的,雙方如果達成了合作的關系,是應該站在同一條戰線上謀求共同的目標的。如此,就要求當事人和律師之間在溝通的時候,最好能夠秉持真誠的原則。
5、總體看來,由于有人的推薦,在和委托人首次溝通交流前,雙方都對彼此的情況有一定的了解和有一定建立信任關系的基礎,但這種了解和建立信任的基礎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這種差異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律師與當事人最終能否建立以及建立信任關系的難易程度。
辯護律師與當事人家屬溝通案情的注意事項(下)
會見前的準備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會見之前應進一步檢查委托手續填寫是否完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公函領取和填寫得是否規范、隨同人員(協辦人員)是否持有執業律師證或實習律師證、律師助理證、本次會見的重點內容如果較多還應列出提綱。
法律分析:可以,現行刑事訴訟法中有很多條款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近親屬,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近親屬對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是有知情權的,偵查機關也有義務予以告知。辯護律師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屬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涉嫌犯罪的基本情況并不違反法律規定。
律師提供咨詢意見,要自覺地接受法律和職業道德的約束,同時也要告知當事人要謹慎地提出咨詢問題。這其中存在的風險是律師與犯罪嫌疑人無話不談所產生的弊端,當事人可能懷疑律師不遵守保密和忠誠的職業道德,從而遭到當事人的投訴。
找到一個負責刑事辯護律師。確定會見場所,建議直接到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里去當面溝通。3把案件相關的情況詳細地告訴律師,看看律師對案情法理的分析是否到位。如果當事人覺得這個律師合適,就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
是否每天交流案情,可以由辯護律師和犯罪嫌疑人家屬根據需要來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刑事案件中律師可否告知家屬案情? 部分可以告知,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律師會見后應當將會見情況、涉嫌罪名、主要犯罪事實告知家屬,但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
訴訟離婚原告律師會找被告嗎
1、但是通常情況下,起訴離婚,被告找律師一般是不會和原告律師有聯系的。起訴離婚時,被告找的律師如果沒有委托人的同意,一般是不會和原告律師有聯系的。除非在開庭之前,雙方在私下協商解決,那么是有必要讓律師也在場的,如果只有雙方律師單獨會面,那么一般是有悖于律師行業的工作原則的。
2、離婚起訴傳票收到后聯系被告的可以是原告的律師,也可以是原告。但這些與案件審理沒有關系。被告搜集證據,積極答辯。主張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法律分析:被起訴離婚,對方律師有權力向被告人提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法官主要會為了了解案情問你們夫妻情況,然后對有爭議的證據或證人證言進行詳細詢問。
律師如果不去看守所地怎么聯系當事人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換律師啊,找個更靠譜的律師。在偵察階段,律師可以會見被羈押在看守所的人。
只要律師認為有必要,隨時可以與看守所進行預約。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找家屬聯系律師,或直接委托律師進行去報。由于律師不能進入看守所,只有在看守所內打電話委托家屬找律師辦理相關業務。
刑辯百問第25問:律師第一次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該如何進行?_百度...
1、由于刑事法律相對民事領域來說更為嚴格,所以刑辯律師在會見時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律的規范。
2、看地方看守所的設備,應該是直接會面,但中間隔著有窗的墻。
3、法律分析:表明身份,出示委托書;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親友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幫助;詢問其是否同意聘請本律師;若同意,應在委托書上簽名確認。告知犯罪嫌疑人應如實陳述,如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
4、偵查期間:一般犯罪的,律師應當向偵查機關(可能是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提出書面申請,偵察機關應當予以準許并安排。如果嫌疑人被羈押,會面地點是看守所。但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 *** 犯罪案件,律師申請會面的,應當經偵察機關批準而不是直接會面。
5、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