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10條規定,以及商標法第十條內容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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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10條11條12條內容
其中,《商標法》第十一條就規定以下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通用名稱、圖形、型號反映的是商品或服務本身的自然屬性,無法反映商品提供主體的相關信息。
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 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是指能夠使商品在功能上比其他同種商品更具有優越性的該商品的外型。
法律客觀:第十一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①違反《商標法》第10條:②違反《商標法》第11條:③違反《商標法》第12條:④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的。(如虛構、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2)違反相對拒絕注冊事由。
(1)違反絕對拒絕注冊理由。注冊商標具有下列四種情形,由商標局宣告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無效。
怎么去判定哪些“近似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1、操作方法01商標近似:兩個商標相比,文字在字形、讀音、含義上相似。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已經初步審定并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即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屆滿后,要求商標局不予核準商標注冊。
2、(一)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3、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使用了商標法禁用的標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
1、一是對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可能存在商標法規定不得注冊情形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對商標代理機構的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商標代理機構明知或者應知委托人申請注冊商標屬于搶注情形的,不得接受委托。
2、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3、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的,必須是依法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或者是《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
4、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外國人可以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嗎,如何注冊
1、外國人是可以在中國注冊商標的,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七條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照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2、商標注冊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申請人可以直接前往商標局辦理,也可以委托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代理。
3、即,能夠證明商標申請人在所屬國合法身份的法律證明文件,如身份、國籍證明書。
4、答外國個人或公司在中國注冊商標,必須要經過代理機構。個人名義注冊,只需要申請書,委托書和護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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