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賠償沒談好病人不出院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住院老板不說賠償能出院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朋友工傷,雙方沒有協調好賠償事宜。能出院嗎??
- 2、出了工傷,住院治療,就是不出院怎么辦?
- 3、工傷還沒有解決可以出院嗎
- 4、工傷賠償未解決,單位要求出院,我能不出院嗎
- 5、工傷員工傷好了不出院,要求公司繼續付全額工資和高額賠償,咋辦?
朋友工傷,雙方沒有協調好賠償事宜。能出院嗎??
是否應當出院,由治療工傷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按照醫療規范判定,應當出院不出院的費用,工傷職工應當自理。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工傷職業病職工就醫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渝勞社辦發〔2007〕149號
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定期對承擔工傷職業病治療協議服務機構工傷醫療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工傷職業病醫療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再次發生的取消工傷醫療協議服務機構資格。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嚴格按照工傷醫療服務協議加強對工傷職業病治療協議服務機構工傷醫療服務質量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處理。對工傷職業病職工達到出院標準,無正當理由拒絕出院的,自服務機構下達出院通知之日起發生的一切治療費用均由工傷職業病職工本人支付,應當出院而服務機構未通知工傷職業病職工出院的,其治療費由服務機構承擔。
出了工傷,住院治療,就是不出院怎么辦?
按規定病人是否可以出院是由經管醫生根據病情康復與否或病人因其他因素自動要求出院來決定的,病人病情康復了應該出院,決定權在醫生,您可以找到醫生講一下,應該按照醫療規章制度辦,不過話說回來,現在的醫患矛盾較大,由于一些其他社會因素導致病人普遍對醫院不滿,醫生也不好當,該出院的病人不走,醫生也無可奈何,不然有理無理就會找醫生、醫院扯皮, *** 都沒有辦法,誰也惹不起,這種情況也只能是在打官司時才可認真。如果工傷已治愈可以終止治療的,后續的治療費是可以拒付的,醫院沒有按規章制度辦,該出院的病人沒出院,對所產生多余的費用也是有責任的,病人自己不遵守醫院規定,不聽醫生安排,也有責任。
工傷還沒有解決可以出院嗎
工傷還沒解決好但只要符合出院條件的,就可以出院,不出院費用自理,并且,不出院,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是不能獲得補償的。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
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單位和個人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及初次治療病歷的復印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img]工傷賠償未解決,單位要求出院,我能不出院嗎
1、是否出院醫生決定。
2、單位強迫出院可以不于理睬,如果不給交費,可以自己先墊費,不要耽誤治療。
3、向單位的上級單位反映情況尋求幫助。
4、實在不行就去當地勞動監察機構舉報。
工傷員工傷好了不出院,要求公司繼續付全額工資和高額賠償,咋辦?
這個一般來說需要協商了,按照規定來說的話,在員工能正常工作之前的時間有一個停職留薪期的,這個期間員工可以不上班,但是基本工資照發,法律規定的這個時間是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具體多長時間,主要還是看員工的傷勢情況,可以通過醫院的病歷來確定,如果醫院出具證據說可以不住院的話,你們就可以不支付醫療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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