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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 合同到期 鋼釘未取出 公司能終止合同嗎
你好,建議協商,協商不成,提起勞動仲裁。由于你工傷未好,合同到期,并不能當然終止勞動合同,應延續到你工傷醫療期滿后,才能終止勞動合同。在合同期滿后,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
員工受傷鋼板沒拆,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理嗎
如果員工受傷鋼板沒拆,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屬于違法行為,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img]工傷認定了。鋼板還沒有去掉,傷殘鑒定還不能做,但是合同要要到期了,該怎么辦?是否能解除合同
先別解除勞動合同,等二次手術后再解除。《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因工負傷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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