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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1、法律分析: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而,在一般情況下,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民事訴訟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申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訴訟時效期間是不一樣的,一般是三年。
3、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是三年,特別規定的是一年。一般民事訴訟時效規定:不同的案子訴訟時效期間是不一樣的,一般是三年,特別規定的是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最后六個月嗎
【答案】:D 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訴訟時效的中止只能發生在最后六個月。選項 A 錯誤。訴訟時效的中止,訴訟時效暫停計算,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選項 B錯誤。訴訟時效的中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導致當事人無法行使訴權。選項 C 錯誤。
是。因為訴訟時效中止只是一種應對緊急突 *** 況下的措施,規定在訴訟時效最后六個月內,已經足夠保障當事人權益,而且這樣也避免的當事人濫用中止的可能。因為訴訟時效中止只是一種應對緊急突 *** 況下的措施,規定在訴訟時效最后六個月內,已經足夠保障當事人權益,而且這樣也避免的當事人濫用中止的可能。
法律分析:訴訟時效中止的,可以再給兩年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中止,是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 個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為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屆滿的制度。
特定的時期比如訴訟時效從2017年1月1日起算,正常訴訟時效是2年,則發生的時間段只能是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這個期限內。即所謂的“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在其他的時間段發生同樣的事由的,訴訟時效不中止。
訴訟時效中止應當有以下三項:(1)時間要件:中止事由須發生在或者持續地進入到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如果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之前的,不必然為中止事由,因其仍有可能在最后六個月之前結束;必須待其持續地進入到最后六個月內時,才能構成中止事由。
此條規定中,可中止事由發生時間被限定在訴訟時效期滿前的最后6個月。中止事由是由于發生于權利人的客觀原因致使其無法正常行使權力。
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各舉一案例,多謝!!
1、訴訟時效的中止:你提起訴訟后,在訴訟時效將要結束的最后六個月內(只能在最后六個月之內),因為客觀原因,如天災人禍,無法進行訴訟。案例:甲于2010年6月1日因交通事故受傷(訴訟時效為一年),欲起訴侵權人賠償人身損失。訴訟時效至2011年5月31日屆滿。
2、薛某從未向張某追要過其余租金。【案例】1995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14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
3、案例一: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1年。因此3月1日受傷,應當在2004年3月2日前起訴。但是因為8月乙某變成了植物人,一年后蘇醒,因此將發生訴訟時效的中止。
4、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法律后果不同。
5、李某可以通過訴訟要回王某欠他的錢。如果未約定還款期限,只要李某有證據證明有向王某催款過,訴訟時效中斷,從李某向王某催過的時間開始再向后過2年為時效屆滿時。在本例中,王某已寫下2004年1月30日前還清,可以不論2003年前的事,因為訴訟時效重新起算,從2004年1月30日后2年到期。
6、這也是民事主體自主處分其民事訴訟權利的表現,應得到尊重。該案存在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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