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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農村房屋拆遷后共有人分配
- 2、房子拆遷過了,再婚,然后離婚,然后分的安置房,男女雙方該如何分配?
- 3、拆遷是按宅基地補償房屋,但是我們只有戶口在那里,想問一下律師像這樣...
- 4、居民房屋土地被征收拆遷后,應當享有分配安置房的權利
農村房屋拆遷后共有人分配
首先我們可以看一下補償之前這個被拆遷的房子他是歸誰所有,如果他是個人所有的話,那就不會涉及到分配的問題,應當由房屋的產權人所有。如果這個房屋是可以按照家庭成員來分割的,就可以按照每一個人的份額來進行分配就可以。
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 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只要是家庭成員,就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共有及其類型】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主觀:房屋產權所有人是拆遷分配的依據。房屋產權所有人,是登記不動產的合法擁有者。所有權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處置所有的房屋。房屋產權的所有人應當是房產證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
房子拆遷過了,再婚,然后離婚,然后分的安置房,男女雙方該如何分配?
離婚時,拆遷安置房的分割分兩種情況:對于雙方均是被拆遷安置人口的,該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
離婚再婚的安置問題,主要是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婚前個人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拆遷補償主要是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分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離婚時房屋拆遷補償歸個人所有。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該房屋拆遷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權的,離婚時雙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此情況下獲得的拆遷安置房由于是婚前個人財產的置換,因此拆遷后置換的房屋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
如果該安置房是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獲得,則二婚夫妻共同享有對安置房的所有權,如果該安置房屬于一方婚前所得,則另一方獨自享受該房產。
拆遷是按宅基地補償房屋,但是我們只有戶口在那里,想問一下律師像這樣...
雖然你有戶口,但是你沒有房子,這個估計不會給你房子的,但是你家原來的房子,如果在你爸爸名下,繼承權應該是你的,其他人無權任何人。估計你得打官司。
宅基地的補償(即地的補償,合法擁有的宅基地,包括有宅基地證和歷史 原因沒有宅基地證但是合法擁有的宅基地)。
一般農村的房屋拆遷補償是按照房子的位置、占地面積、裝修、園內附著物等進行補償的。
居民房屋土地被征收拆遷后,應當享有分配安置房的權利
原告作為本村民組原住居民,其房屋土地被征收拆遷后,應當與其他村民一樣享有分配安置房的權利。
根據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無房則無補償;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補償,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給予公平補償。
自出生時起,就享有民事權利。如果村里是按人口安置,應當有他的安置房。但如果是按被拆遷土地面積安置,這孩子的承包地沒有被征收的,不能安置。
三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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