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給大家聊聊關于重慶市禁養動物補償標準,以及重慶市勞動仲裁法賠償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錄
重慶機場征地補償標準?
用于機場征地的補償標準為:被征收土地面積乘以每畝土地的征收價格等于被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還有被征收土地的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費用,具體的每畝土地征收價格要看當地的政策。
重慶市2021年征地補償標準?
重慶征地補償費標準
1.土地補償費16500元/畝(其中:80%即:13200元/畝,直接劃撥給永川社保局統籌,用于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養老保險,20%即:3300元/畝,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分配)。
2.青苗費:3000元/畝(建設用地面積除外)。
3.附著物補償費:7000元/畝(建設用地面積除外)。
4.房屋及構筑物補償費:據實丈量,計算補償費。
以上四項,第1—3項由征地單位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再由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給各農戶。第4項由征地單位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屬集體所有的支付給集體,屬個人所有的支付給個人)。
重慶市勞動仲裁法賠償標準?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于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病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12個月”。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2021重慶非因工死賠償標準?
非因工死亡的有以下賠償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的費用。
重慶農轉非每月社保補償標準?
一、重慶征地農轉非社保怎么處理?
重慶征地農轉非社保可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重慶市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第三條土地被征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上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老齡人員),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老齡人員年滿75周歲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75周歲的,在15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不足75周歲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增加13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老齡人員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二)老齡人員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完清后,按市現行的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準按月發給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以上的,同時按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待遇(即年滿70周歲的,每月增發50元;年滿75周歲的,每月再增發50元。下同)。
(三)老齡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待遇,并按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支付死亡待遇。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 補貼部分除外,下同),扣除已支付養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額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第四條土地被征時男年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不滿55周歲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4050”人員),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4050”人員每人按41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4050”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繼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標準按月發給養老待遇。年滿70周歲后,同時按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待遇。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將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在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支付死亡待遇。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扣除已支付養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額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三)“4050”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繼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足5年的,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起,按下列辦法計發養老待遇:
養老待遇=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基本養老金×(1繼續繳費月數×1%)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將其個人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在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支付死亡待遇。其個人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扣除已支付養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額一次性退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四)“4050”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繼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5年以上的,執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其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作為15年繳費年限,繳費指數按1計算,按規定補建個人賬戶。
第五條土地被征時,男年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滿40周歲的原征地農轉非人員(以下簡稱中青年人員),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中青年人員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標準為:繳費基數×費率(20%)×本人應繳費年限。
繳費基數:按2006年度我市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9215元的60%確定。
本人應繳費年限:年滿16周歲不滿17周歲的繳納1年;年滿17周歲不滿18周歲的繳納2年;年滿18周歲不滿19周歲的繳納3年;年滿19周歲不滿20周歲的繳納4年;男年滿20周歲不滿40周歲、女年滿20周歲不滿30周歲的繳納5年;男年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女年滿30周歲不滿40周歲的繳納10年。
中青年人員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繳費指數按1計算,按規定補建個人賬戶。
(二)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執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六條土地被征時已參加了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老齡人員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不再執行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二)“4050”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已達到15年以上的,不再執行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不足15年的,可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繳費辦法一次性補足。
(三)中青年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已達到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繳納年限的,不再執行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不足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繳納年限的,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繳費辦法一次性補足。
二、社保辦理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對于重慶地區的已經繳納了社保的公民來說,若是遇到了 *** 征地、或者是其他已經獲得了征地資格的單位需要征收自己土地的情形,可以結合重慶市當地的法律規定,確定符合自己情況的社保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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