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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協議已簽,可以更改嗎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協議一般不可以更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更改:與房屋拆遷有關行政許可被撤銷或確認違法。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估價不合理。
拆遷補償協議是和征收辦簽的,如果有異議,是可以改過來的。建議協商解決。是否能修改名字,應當與拆遷辦聯系。更改動遷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單方面中止?協議不能單方面中止.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主觀: 房屋拆遷協議 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 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 權利與義務 ,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拆遷安置房的協議不能更改名字。因為拆遷協議屬于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后,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后的房產證后,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
拆遷安置協議的戶主如何更改
1、拆遷安置房可以換戶主名字。安置房換戶主應在安置房滿5年原戶主取得產權證后攜帶有關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安置房變更登記申請,核稅繳稅后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2、房屋拆遷可以更改戶主,情形如下:超越代理權限訂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如以欺詐、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無效,可以更改。
3、拆遷安置補償房的戶主的變更,不像一般的房屋買賣,或者是房屋贈與的辦理過戶手續那么簡單,只能夠根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者是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的上面的簽字人來親自辦理,然后取得了房屋的產權之后,五年之后才能夠轉讓。
4、安置房換戶主應在安置房滿5年原戶主取得產權證后攜帶有關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安置房變更登記申請,核稅繳稅后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5、拆遷安置協議的戶主不能更改。有權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的當事人應為房屋所有權人,拆遷方根據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對拆遷紅線內的被拆遷人進行拆遷補償,期間不能進行更名等行為,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拆遷合同簽了還能改嗎
1、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2、拆遷補償協議是和征收辦簽的,如果有異議,是可以改過來的。建議協商解決。是否能修改名字,應當與拆遷辦聯系。更改動遷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單方面中止?協議不能單方面中止.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4、當事人可以請求變更或撤銷拆遷合同; (3)協議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當事人可依法請求變更或撤銷拆遷合同; (4)未成年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 簽訂的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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