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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為三人共有,其中一人提起訴訟合法嗎?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其他共有人認為出售該房屋對于維護共有人的利益或實現其他合法權益是必要的,并且共有人中的一人拒絕同意出售該房屋,其他共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共有人同意出售該房屋。
目前不適宜對訴爭房屋進行分割。劉大可在孫花居住條件發生改善或者在訴爭房屋以外有其他住處之后,再行主張權利。綜上,對劉大要求分割共有物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孫花抗辯對共有房屋享有居住權的意見,予以支持。
三個人共有的房產,如果其中兩個人沒房,沒有經濟能力,而其中另一個人堅持要拍賣這個房產,那么是肯定不行的,畢竟這是三個人共有的財產,必須要三個人達成一致才能夠執行。
民事訴訟法56條怎么理解?
1、民事訴訟法56條: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指對原、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認為有獨立的請求權,因而起訴參加到已開始的訴訟中來的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必須具備以下3個條件:(一)他人之間的訴訟正在進行。
2、【考點】訴訟當事人的含義。詳解:《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款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因此,當事人除原告,被告以外,還包括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故本題選D。
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2款的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是案件的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4、其中,第56條對于第三人訴訟制度進行了確立。該項制度借鑒了我國臺灣地區和法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提起主體、提起期限、程序、處理方式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論物權請求權獨立存在的必要性
1、民事訴訟法一方面把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放在“當事人”一節中加以規定,將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作為當事人的一種;另一方面又規定:“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2、物權是有優先力、排他力、追及力與物權請求權組成嚴密之效力體系,方保物權之絕對性、對世性效果之實現。
3、物權請求權,又稱物上請求權,是指物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礙或者有被妨礙之虞時,物權人為恢復其物權圓滿狀態,得請求妨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其性質,首先,物權請求權是獨立的請求權。
4、賣方買方訂立買賣合同的債權行為,買方轉移價款的物權轉讓行為,賣方轉移物品的物權轉讓行為 無權獨立性和無因性就是說,債權合同的效力不影響物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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