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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起訴誰說了算
法律分析:是的,如果檢察院不提起公訴,法院就不追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如果發現不起訴決定確有錯誤,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撤銷不起訴決定,提起公訴。法律客觀: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后如果還要起訴怎么處理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檢察院對于移交來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最長是一個半月做出起訴或者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檢察院下發不起訴決定書后,受害人的經歷損失由加害方來承擔。檢察院不起訴,說明該案不構成犯罪。不構成犯罪的,可以按照民事糾紛處理。遭受損害的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予以相應賠償、或承擔其他相應責任。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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