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滿意,可以和律師解約嗎?
二審判決書第二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二審民事判決書,它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對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的民事案件或經濟糾紛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后,依法作出維持或者改變一審民事判決的書面處理決定。
可以,請不請律師在你自己,如果你懂民事訴訟流程,自己也能整理好證據,完全可以自己去開庭。但專業的事還需要專業的人來做,如果一審結束后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想找律師上訴,那么上訴結果因為一審事實證據,可能會不如直接請律師代理一審。
當然可以了,如果是自己委托的律師,想更換的話是不需要理由的,隨時可以更換,再說,有的律師就是近階段收費的。二審繼續用一審律師的好處就是對案情熟,別的都一樣的。
一審判決不理想,可以上訴進行二審。二審可以請律師,與一審的程序相同。二審還可以提出新證據,并且你在一審已經申請了。
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進行判決后,由敗訴的一方承擔上訴費用。一審判決后被告不服上訴的,原告是否要支付律師費根據其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而定。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不服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十日內提起上訴。
但是在打官司之前小編建議還是要請一個律師比較好,因為他們對于法律方面的知識都比較精通。如果最高法院敗訴之后,依然不服結果,有什么辦法可以解決呢?再次申訴在當今社會中,人們總會產生一些官司或者財產糾紛。如果自己在一審之后仍然不服其結果,可以進行再次申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