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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1、律師解 拒執罪全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拒不執行裁判罪是一種特殊主體。
2、法律主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罰金 。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動。
3、拒不執行判決 、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4、法律主觀:是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附:對下列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
如何認定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的認定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情節尚不屬于嚴重,即使具有拒不執行的行為,也不能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
拒執罪認定標準: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執行義務人必須具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倘若沒有能力執行的,比如本身自己就沒有財產,這種就屬于無法履行,而不是拒不執行。 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什么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律師解 拒執罪全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拒不執行裁判罪是一種特殊主體。
法律主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罰金 。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動。
拒不執行判決罪是指,對于法院作出的判決,當事人有能力有條件履行判決卻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如導致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毆打、侮辱、扣押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等,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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