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律師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力量。然而,律師在調閱行政處罰卷宗時,往往會遇到一些阻礙。那么,律師是否有權調閱行政處罰卷宗呢?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解析相關法律規定。
二、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律師在代理當事人訴訟、仲裁案件或者其他法律事務中,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書證、資料,并可以向案件有關單位、個人了解情況。
2.《行政處罰法》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律師復制與本案有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3.《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證據的若干規定》
根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規定,代理當事人的律師在法庭審理中,復制、提取本案有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綜上所述,律師在代理當事人訴訟、仲裁案件或者其他法律事務中,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書證、資料,并可以向案件有關單位、個人了解情況。在行政案件中,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律師也復制與本案有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此,律師有權調閱行政處罰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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