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代書遺囑的代書人可以是見證人之一嗎,以及代書遺囑見證人可以是子女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代書人和見證人是一個人行嗎
- 2、代書遺囑的新規定
- 3、代書遺囑見證人的要求
代書人和見證人是一個人行嗎
1、法律主觀:可以,但見證人要至少有2個,其中1個可以是代書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2、法律分析:見證人和代書人一般在立遺囑的時候才會同時出現的,見證人就是見證遺囑訂立的過程真實有效,而代書人一般在立遺囑人沒有書寫能力的情況下根據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為書寫遺囑的。兩者不是同一個人的。
3、法律分析:可以的。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可自行查閱),代書人可以同時作為見證人,因此問題中的情況符合要求2個以上見證人的規定。但是,要注意有些人不能作為見證人。
4、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也就是有一個代書人,一個見證人即可。
5、律師既可以代書也可以作見證人。所以兩個律師即代書也可以作見證人。
代書遺囑的新規定
遺囑要簽名蓋章,注明年月日;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代書遺囑需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無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在場見證,并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法律分析:首先、內容上應該合法,代書遺囑必須依照《繼承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不能處分自己沒有權利的財產。其次、代書遺囑形式上必須合法。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代書遺囑見證人的要求
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
法律主觀:代書遺囑的見證人一般需滿足如下條件: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屬于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系的人;其他條件。
代書遺囑見證人的要求具體如下:已滿十八周歲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自己有勞動收入的人:在年齡上,見證人首先就得滿足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律行為才會具有效力。
法律主觀:法律對遺囑見證人有以下要求:,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遺囑見證人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
遺囑見證人的資格要求如下:遺囑見證人應當為具有見證能力的人,即具有見證的民事行為能力;遺囑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以及與其具有利害關系的人;法律規定的其他遺囑見證人的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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