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九色国产|俺也去五月|亚洲欧美一区二区成人精品久久久|日本综合久久|在线中文字幕av电影|最新人妻中文字幕|国产精品久久ai换脸明星|国产三级视频|韩国电影向日葵|女人被狂躁到高潮喷水还能撑多久,玩弄我的三位美艳馊txt评价,少妇娇喘,亚洲欧美日韩一区二区在线观看,99自拍视频,拍摄AV现场失控高潮数次,亚洲中文字幕无码一区在线

目錄

離職補償標準基數(員工離職補償的n+1的基數是什么?)

adminllh法律知識2025年04月02日 16:42:275840

離職補償標準基數(員工離職補償的n+1的基數是什么?)

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離職補償標準基數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離職補償標準基數以及員工離職補償的n+1的基數是什么?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1. 哪種情況勞動者可以提出被迫辭職,并要求得到補償?
  2. 同事拿了50萬賠償金離職了,賠償金究竟是怎么定義的?
  3. 離職當月考勤基數怎么算?
  4. 工作25年,離職補償算25個月還是12個月?你知道怎么算嗎?
  5. 員工離職補償的n+1的基數是什么?

哪種情況勞動者可以提出被迫辭職,并要求得到補償?

你好,我從事勞動爭議工作十余年,遇到過很多員工申請被迫離職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爭議案件。現在很多朋友都知道被迫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要如果實際去操作,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可能很多朋友都說不上來。

說到被迫離職,很多人肯定會告訴《勞動合同法》上哪幾條,不過僅僅說這些,非常空洞,也沒辦法知道實際操作中的套路和要注意的問題。所以我們在這里就不再直接搬法律條款了,而是圍繞勞動合同中的情形,來說說哪些情況屬于被迫離職的情形,實際操作應該如何做?

一、最常見的就是調崗

崗位是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之一。

1、調崗必須符合規定條件和流程,才是合法調崗:

(1)原則上工資不變;(2)提前進行張貼通知公示或告知員工;(3)調崗不能有侮辱性、懲罰性(比如動不動就讓員工去掃廁所就具有懲罰性質);(4)公司調崗的證據理由必須充分。

2、這些情況屬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1)崗位還在,不讓員工到崗工作;(2)不讓員工正常打卡上班;(3)帶有懲罰性、侮辱性的調崗。

二、公司拖欠工資或者克扣工資。

部分人會把克扣工資與降薪弄混。克扣工資是你的工資是3000元,公司這個月無故扣500元,但下個月還是按3000元的工資算;而降薪,是工資由3000降低到2500元,并且以后都是這樣。(by頭條號打聽生活)降薪需要在發生后一個月提出異議,否則視為默認。但無故克扣工資,公司一定違法。

三、變更工作地點。

一、合法搬遷,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本區(街道、鄉鎮)內搬遷,不影響上下班的;(2)市內搬遷,但能合理解決員工的吃、住、行的問題;(3)公司提前張貼公示告知了員工。

二、跨市、跨省,是必須要經過員工同意的,否則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有些勞動合同上寫的工作地點是XX市或者XX省,這種是無效的(by頭條號打聽生活),真到搬遷的時候,還得看實際情形來確定。

四、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這個不用多說就知道了,自己查詢下自己的社保繳費記錄就能知道公司是否有繳納社保。

針對以上四點,要搜集哪些證據?

一、調崗:公司的調崗通知書、勞動合同、能證明崗位的其他證據。

二、拖欠工資或克扣工資:工資條、工資銀行轉賬流水等,不要相信公司口頭的說法,一定要有相應的事實。

三、變更工作地點:公司的搬遷通知,如果公司沒發通知,在搬遷前也基本都能知道。

四、未依法繳納社保:勞動合同、社保系統查詢的清單。如果沒繳納,那么社保清單里就是空的。

如何申請被迫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對應的有效證據要準備好,口頭的不算,要形成書面的或產生事實的,且有公司痕跡的證據,不能是簡單的打印表格。

二、向公司發通知函,《關于XXX因為XX公司XXXXXXXX而申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函》,快遞單上要寫清楚內部文件的全部名稱,在封口后拍照留證,等公司收到后,保留好快遞的寄送記錄。

三、帶上勞動合同、對應的證據、快遞的函的證據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然后正常走流程。

最關鍵的一點,申請被迫離職,要確保有充分的證據,否則勞動關系被解除里,還拿不到經濟補償金,得不償失!一定要多查資料多咨詢。

總而言之,在這一塊不要太沖動,一定要沉穩,確保萬無一失再去進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同事拿了50萬賠償金離職了,賠償金究竟是怎么定義的?

方法用對了,賠償金拿50萬是很正常的。舉個例子,老王在深圳A公司做了10年,月平均收入25000元,老王可以拿到的賠償金就是50萬元(10×2×25000)。

賠償金是什么,怎么賠,賠多少,依據的2008年頒發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狹義地說,賠償金就是賠償金,是一種特指懂得經濟賠償。但是從廣義來講,經濟補償、拖欠的工資、沒有發的加班費等等,都屬于賠償金。

怎么計算、怎么統計、怎么向公司、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如果弄不明白賠償金,可能會讓我們損失很多錢。

作為HR,下面我來和大家講講勞動賠償的那點事:

一、什么是賠償金、什么是經濟補償

在勞動賠償中,一般賠償金或經濟補償占大頭,其它如加班費、拖欠的工資會少些,也容易明白,這里不展開解釋。下面來講講什么是賠償金、什么是經濟補償。

狹義的賠償金其實很好理解,就是企業違法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給離職員工的錢。只要企業采取的是《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定的辭退員工行為,都屬于違法辭退員工。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指的是公司依《勞動合同法》規定辭退員工、裁員,或者員工以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主動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系),公司需要支付給員工的錢。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賠償金和經濟補償不會同時存在。或者說賠償金其實是公司給員工補償的加倍懲罰,所以有了賠償金,公司不用再支付經濟補償。

二、什么情況下公司需要支付賠償金

前文提過公司在違法辭退員工的情況下,需要支付賠償金,下面我們來講講幾種常見的情況。

1.《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不能辭退員工的行為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人員,除非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比如挪用公款、嚴重曠工、在外 *** 嚴重影響本職工作、利用職位貪污 *** 等,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否則,公司需要支付賠償金。

大家都知道工傷、職業病、孕婦不能被辭退,但是請切記,在單位工作滿15年,離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員工,也是不能辭退的。所以在男人45歲,女人35歲后不要輕易換工作。

2.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

在我工作之初,也就是《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前,老板一句“明天不用來了”,就能把員工給開除了,非常之簡單。這也是當時老板慣用的手法,有時候甚至連工資都不給發。那時候人們也老實,一生氣摔門而去,也不去爭取什么。

現在有了《勞動合同法》,情況就不一樣了,老板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隨意辭退員工,這錢賠起來可肉疼了。

3.公司以裁員的名義,辭退個人

經常遇到網友私信我,公司裁員,第一個把我裁了,怎么辦?我說,你上當了。所謂裁員,指的是公司一次性辭退20人,或10%以上的員工。可大部分人認為裁員就是辭退自己,很多公司就是利用大家對“裁員”二字的誤解,肆意使用這一條作為辭退理由。

這里大家注意,裁員有三個條件必須符合,一是人數要符合,不能針對一兩個人,二是上報當地人社局備案,三要有合法的理由,比如破產重組、經營困難、企業轉產等等。

企業如果不能同時符合以上3點,裁員是違法的,需要支付賠償金,如果裁員合法,也需要支付補償金。

三、什么情況下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是公司依法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的錢。具體類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下:

1.協商一致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目前“勸退”是公司辭退員工最常用的手段,很多人以為老板、HR勸我們離職,自己同意了,是沒有補償的。其實不是的,公司主動勸我們離職,只要我們沒有貪污什么的大錯,公司都是需要支付我們經濟補償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般“勸退”不成,公司通常會以我們不能勝任工作,辭退我們。這里大家注意,第40條的第2點,就是在公司證明了我們不能勝任工作后,不能馬上辭退我們,而要對我們進行培訓或者調崗,還不能勝任,公司才能辭退我們。

所以公司要以這一條辭退我們,通常有這么幾個動作,一是找我們談話,擺出數據、事實,證明我們不能勝任工作,然后讓我們簽一份承認自己不能勝任工作的文件。二是勸我們接受調崗,然后給我們一個很難接受的崗位,比如掃廁所。到了這一步我們還不主動辭職,第三步是以我們不能勝任新崗位,辭退我們。

3.公司裁員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關于裁員的三點必要條件,前文已經講了。如果遇上合法的裁員,大家要注意裁員的優先級,特別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

先裁短期合同員工,再裁長期合同員工,然后裁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最后裁家里上有老下有小,靠一人掙錢的員工。

此外,公司裁我們的時候,支付了補償金。按法律規定公司如果是破產重組后,業務恢復了,要招人,得優先雇傭被裁的我們,補償金不用退回。

4.公司違法,員工提出離職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公司變更工作地點,故意降薪、調崗,逼員工離職,沒有依法繳納社保,拖欠工資、加班費等等手段,作為員工,我們都可以憑這一條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四、如何計算補償金和賠償金

明白了公司要賠我們什么,就到了最最關鍵的,該賠我們多少錢了。賠多少錢,不是公司說了算,也不是我們說了算,具體得看《勞動合同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及《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其實就是我們俗稱的N倍補償,2N就是前文提到的賠償金。

N=工作年限×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2N=2×工作年限×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

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獎金、福利津貼、加班工資、年終獎等等。(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費、年終獎)

工作年限:超過6個月,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按0.5年計算。比如老王工作了9年又3個月,老王的工作年限為9.5。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上限值,就是我們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的3倍時,補償基數按3倍社平工資計算,且最高補償12年。

舉個例子:深圳2019年的社平工資為10646元。

老王月入25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違法辭退,老王的賠償金=2×10×25000=50萬元

如果老王月入4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王的賠償金=2×12×(3×10646)=76.65萬元

但是老王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王的賠償金=2×15×30000=90萬元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但是就是這么算的。

可能還有人會問,不是N+1嗎?+1去哪里了?

這里的“1”,我們HR行話叫“代通金”,代替通知期的錢。如果大家留意會發現,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或者裁員,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如果公司給了一個月通知期,是不需要支付代通金的。如果公司希望馬上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則需要支付這筆錢,這筆錢通常為一個月的底薪。

如果公司違法辭退員工,是不需要支付代通金的,因為辭退員工已經違法,2N已經是對公司違法的最高處罰。公司何必在這時,還守一下法律呢?

總結:

公司依法辭退我們,除非我們犯了重大過失,不然公司需要支付我們經濟補償,即使是和我們協商、勸退,也要支付。

公司違法辭退我們,需要支付賠償金,金額為補償金的2倍。

此外,在我們離職時,對于拖欠的加班費、工資,都要一起主張,不要漏了。

最最關鍵的是,在我們離職當天,公司應該為我們清潔一切費用,包括工資、加班費、業務提成、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等。

如果公司拖延支付,我們可以以此為由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忘了,提前收集證據哦。

關于經濟補償和賠償金,大家還有什么疑問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公司取消了我的崗位,還逼我辭職,如何爭取N+1的補償?

自己辭職,能拿到補償金嗎?一文講透,經濟補償金的那點事

辛苦工作4年,現在工廠跨省搬遷,我該默默離開,還是爭取補償?

離職當月考勤基數怎么算?

按實際算。按公司一貫的算法就行。比如今年4月1日和8日是周日休息,4月4日清明節,那他10日走,應該算2個休息日和一個清明節加班。

其實離職時就應當結清工資的,如果在沿海發達地區,這樣做很容易被處罰。

若是按21.75測算的工資,就應當是你工作的天數,也就是10天。

工作25年,離職補償算25個月還是12個月?你知道怎么算嗎?

簡介

對離職補償金的發放問題,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對離職補償金是不同的,就是解除勞動合同也有多種方式,員工自行提出或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補償金的,但是如果是員工自行提出,但是是經雙方協調一致的,單位要按上年平均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員工不勝任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員工非因工負傷,經過醫療期后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后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了支付經濟補償金,還要支付醫療費用。

其次還是要對離職補償金進行區分,對于終止勞動合同,如果是國有企業,或員工以前是國有企業員工身份的,員工終止勞動合同要按照《關于<國營企業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廢止后有關勞動合同支付生活補助費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280號)支付生活補助費。

發放條件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上限限制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24條或第26條第2款解除勞動合同,即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這兩種情況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有12個月的上限。

其它情況下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沒有限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33號)中第4條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變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由于成建制調動、組織調動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是否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在行業直屬企業間成建制調動或組織調動等,由行業主管部門作出規定,其他調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出規定”。對企業改制改組中已經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職工被改制改組后企業重新錄用的,在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職工在改制前單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計算為改制后單位的工作年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 *** 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第37條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人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意見》(國發〔1993〕54號)第5條規定,軍隊退伍、復員、轉業軍人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規定,經濟補償金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發。因此,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計發法定的經濟補償金時,退伍、轉業軍人的軍齡應當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下限限制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26條第2、3款或第27條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這三種情況如果勞動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須按照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其它情況按正常生產情況下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征稅狀況

財政部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現將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銜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18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參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執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確。

二、關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第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關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計算納稅。

(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

三、關于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的政策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收入時,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四、關于個人領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政策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的,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五、關于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二)個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數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

(三)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計算納稅。

六、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的政策

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3號)第二條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差價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于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七、關于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的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八、除上述銜接事項外,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繼續按照原文件規定執行。

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第一條;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第四條第(一)項;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3號)第三條;

(四)《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第三條第1項和第3項;

(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9號);

(六)《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號);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

(八)《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77號);

(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

(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

(十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第七條、第八條;

(十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18號)第一條;

(十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號)第二條;

(十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5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賠償計算

編輯播報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賠償項目

編輯播報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并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六條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第七條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第八條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廢止。

員工離職補償的n+1的基數是什么?

是以員工離職前十二個月每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額為準。因為這是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員工離職的經濟補償金都是按此執行。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離職補償標準基數和員工離職補償的n+1的基數是什么?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本文轉載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本文鏈接:http://www.shxinrui.com/ls/bfbd79477223.html

您暫未設置收款碼

請在主題配置——文章設置里上傳

掃描二維碼手機訪問

文章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