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刑事訴訟法第14條,以及刑事訴訟法第14條第二款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公安機關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負責受理刑事案件,但職務類犯罪、自訴案件、軍人犯罪類案件、以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案件除外。
法律分析:對于 *** 的違法行為,如果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規定的,公安機關依法不予以立案處理。
法律主觀:會將不受理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原因通知控告人。
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是公安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立案的條件,是指決定立案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決定是否正確的依據。
法定監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嗎?
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于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法律就規定由他們的 法定代理人 代理他們參加民事活動。法定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不予準許本院離任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但是作為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五)法定代理都是無償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按照民訴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是被依法確立,可以對外代表該組織的個人。委托代理人是指被授權的某一個人。二者的區別是:法定代表人無需授權可以代表單位;而委托代理,人需要授權委托書才能代理。
關于刑事訴訟法第14條和刑事訴訟法第14條第二款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