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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刑訴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是關于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規定。申請主體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處理機關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一般收到申請后在三日內應該做出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我國刑訴法九十七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的內容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訴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是關于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規定。申請主體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處理機關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一般收到申請后在三日內應該做出決定。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認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采取不當強制措施的,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不同意變更的,應當向申請人解釋不同意的原因。
第九十七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相關法條】 本法第98條;《刑訴48條》第17條;《高檢刑訴規則》第158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認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采取不當強制措施的,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不同意變更的,應當向申請人解釋不同意的原因。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了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案件的審查程序、時限及決定要求。在審查過程中,人民檢察院應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確保審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時,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案件中如何詢問證人
1、詢問當事人:司法局會詢問案件的當事人,了解案件的經過、事實和證據。詢問時,司法局會要求當事人提供證言,并記錄在案。調查取證人:司法局會調查與案件相關的證人,了解證人的身份、聯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在調查取證人時,司法局會要求證人提供證言,并記錄在案。
2、向證人發問,應當先由申請傳喚的一方進行,發問完畢后,對方經審判長準許,也可以發問。審判人員認為必要時,可以詢問證人。詢問證人的法律規定是《刑事訴訟法》。
3、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4、法律分析:在現場詢問證人、被害人,偵查人員應當出示人民警察證。到證人、被害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被害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制作詢問通知書。詢問前,偵查人員應當出示詢問通知書和人民警察證。
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九十七條不予取保候審,還能再遞交申請取保候審單...
1、有過一次取保候審,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辦理第二次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到期后原辦案機關應該變更強制措施而不能再次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但如果在取保候審期滿前,已經將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可向法院起訴的,則檢察院和法院仍可以再行采取取保候審。
2、逮捕后符合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3、法律分析:不予取保候審必須要進行書面答復,并且寫明理由。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提出。公安機關接到申請后應當在七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復。不同意的應當簽發《不予取保候審通知書》。
4、綜上所述,對于刑事案件中的嫌疑犯已經被逮捕,檢察院還能從公安處取保候審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答案就是能夠從公安處取保候審。但是必須是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才能夠最終進行取保候審。在申請取保候審之后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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