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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緩刑
法律主觀:被判拘役,且宣告緩刑的,其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緩刑 期間怎么計算 我國《 刑法 》規定, 緩刑考驗期 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訴或者抗訴后,經 二審 維持原判的,則應從二審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從判決生效之日,也就是說,如果你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5月17日收到判決書,5月28日起開始計算緩刑考驗期。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也就是從宣判次日過十天,被告人沒有提起上訴,判決生效,開始計算,宣判當日,判決并不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是什么罪刑?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的監視居住指的不是單一的罪行,有很多罪行包括在里面,監視居住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離開指定的住所,并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內容是緩刑考驗期,是指對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間。刑法第73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第二弟三款
第73條第2款: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沒有第三款。
第六十七條【一般自首和處罰原則】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刑法第72條適用緩刑規定,刑法第73條第2款第3款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及緩刑時間確定計算。根據你提供法院判決法律條文。緩刑期間你不能考取駕照。
《刑法》(1979) 第七十三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假釋。
可以拿著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的法律文書,去相關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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