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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案件,證人已在一審出庭做證,二審還需要出庭嗎?
法律分析:一審中出庭作證的證人,在二審中不需要再次出庭作證了,二審法院會根據一審出庭作證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一審中出庭作證的證人,在二審中不需要再次出庭作證了,二審法院會根據一審出庭作證情況,決定是直接采納,或者不采納的。
法官的做法是錯的,有新的證據,法院是必須要開庭審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一審證人沒出庭,二審還可以作證嗎?
法律分析:一審證人沒有出庭,二審可以出庭作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
如果對一審通過法庭質證的證據沒有異議,又沒有新的證據補充,二審中證人不必出庭;如計果對一審的質證的證據有異議,或有新的證據補充的證人應當出庭。法律分析證人證言也是證據類型的一種。
一審時沒有發現的,屬于有新證據,可以在二審出庭作證。如果一審時故意不提交的,二審是不得出庭。
一審證人出庭了,二審還能再出庭作證嗎
1、一審中出庭作證的證人,在二審中不需要再次出庭作證了,二審法院會根據一審出庭作證情況,決定是直接采納,或者不采納的。
2、當然不能。證人不能旁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9條明確規定:證人、鑒定人經控辯雙方發問或者審判人員詢問后,審判長應當告其退庭。
3、一審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證人證詞,二審還應該繼續對一審的證據進行審查,在二審可以要求證人出庭作證,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4、一審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證人證詞,二審還應該繼續對一審的證據進行審查,在二審可以要求證人出庭作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5、法律分析:一審證人沒有出庭,二審可以出庭作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
6、根據情況。如果一審時出庭作證,當事人認可,無異議,法院予以采信,則二審時不需要再次出庭了。反之,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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