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退休收回工傷證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在退休后,有沒有補助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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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證什么時候收回
員工的工傷證,在員工享受所有工傷待遇時是可以收回的,員工離職時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是需要交回的工傷證才能領取的。如果沒有獲得工傷的全部賠償,那么工傷證是不能交回的。
退休了工傷證單位收回去符合勞動法嗎
勞動法沒有規定。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勞動者退休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這樣,勞動者所持有的工傷證,不再具有意義,由用人單位收回,交社保經辦機構注銷。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節選)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img]單位為什么收回工傷證
員工的工傷證,在員工享受所有工傷待遇時是可以收回的。根據查詢相關 *** 息顯示員工離職時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是需要交回的工傷證才能領取的。
職工工傷證單位能收回嗎
員工工傷證是否可以交回單位,是需要根據員工是否獲得了全部的工傷賠償,如果沒有獲得全部的工傷賠償,那么工傷證是不能上交的。
因為工傷證是屬于員工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部分地區是不會收回的,但是部分地區在申請工傷待遇審核時是需要復印件或者原件的。
工傷賠償項目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到退休年齡工傷證還有什么用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證退休時有什么用
1、工傷與退休沒有直接的關連。
2、工傷能否有賠償,主要看傷殘鑒定結果,也是勞動能力的鑒定結果,傷殘鑒定由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科來做出書面的決定,單位或者個人可去申請。目前工傷條例中規定了這個結果分十級,具體你可查一下當地的《工傷保險條例》,只有評上了級別的,才能相對應的得到賠償。相反,則沒有賠償了。
3、發生工傷后,先去進行工傷認定,書面定性了是工傷后,再申請傷殘鑒定。
4、有的工傷可以評上級別,有的工傷評不上級別的。
5、醫療費用都可以報銷,不管工傷有沒有評上級別。
如果有評定級別的,離開單位時,單位就要按要求及標準給予賠償(工傷保險條例上不叫補償,另有叫法,同時,如果是級別較高,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同時,社保局也有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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