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程序
行政處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這就要求行政機關在處罰前必須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同時,行政機關在處罰時也必須遵守法定程序,包括聽取當事人的申辯意見、查閱相關證據、進行公開聽證等。
2. 程序要求
在行政處罰時,除了遵守法定程序外,還必須滿足以下程序要求
(1)處罰必須有依據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時,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等規定,不能憑空捏造事實和罪名。
(2)處罰必須有事實依據行政機關在處罰前必須進行調查核實,查明違法事實,不能憑空猜測或聽信謠言。
(3)處罰必須有證據依據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時,必須查閱相關證據,不能憑空臆斷或無證據處罰。
(4)處罰必須公開透明行政機關在處罰時必須公開聽證、公開處罰結果等,保證處罰的公開透明。
3. 法律效力
依照行政處罰法第21條規定,行政處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滿足程序要求,否則處罰決定無效。同時,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行政處罰法第21條條款規定了行政處罰的法定程序和程序要求,是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正的重要法律依據。因此,行政機關在處罰時必須嚴格遵守該條款的規定,確保處罰決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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