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民事訴訟再審指南南開法院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民事再審開庭流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民事訴訟二審流程詳細
- 2、民事訴訟再審程序
- 3、民事訴訟法再審申請條件
民事訴訟二審流程詳細
1、二審法院立案后應在3個月審結判決上訴案,30日審結裁定上訴案。二審與一審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可以書面審理,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的,可自行判決裁定;另一個特點二審合議庭由審判員組成,沒有陪審員。
2、民事訴訟二審程序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當事人和律師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本文將詳細介紹民事訴訟二審程序的相關內容,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二審程序。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4、民事二審開庭詳細流程是:立案、受理、審理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等,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司法機關的有關司法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認定,不同的案件所認定的起訴程序和要求是不一樣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立案和受理。
民事訴訟再審程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5條再審規定如下: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2、法律分析: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6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200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
3、法律分析: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即民事再審程序,是指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人民法院認為確有錯誤,對案件再行審理的程序。
民事訴訟法再審申請條件
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申請再審應符合以下條件:當事人必須是適格的再審申請人;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當事人具有法定申請事由。
其他案件的當事人,只有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再審申請人應符合情形:判決、裁定、調解書列明的當事人;認為原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所提出的執行異議被裁定駁回的案外人;上述當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
當事人不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經濟案件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可以。
關于民事訴訟再審指南南開法院和民事再審開庭流程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