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賠償是遺產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賠償金是個人財產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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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遺產?
1.首先,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原則是,首先將屬于用于喪葬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扣除,再扣除應當屬于個人所有的撫養費部分,剩余的死亡賠償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繼承分割。同時,要根據繼承法的遺產處理原則,對生活有困難的殘疾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法定繼承人要予以照顧。
2.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應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如死者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話,再分配上還應多分!
相關法律條文:《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主要扶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工傷賠償的錢和個人養老保險的錢屬于遺產范圍嗎?
工傷賠償的錢不屬于遺產,個人養老保險的錢屬于遺產范圍。
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合法財產。
不屬遺產的范圍,不能繼承:
(1)被繼承人的人身權、政治權利
人身權利包括:姓名權、人身自由權、勞動權、名譽權、肖像權、榮譽權、生命健康權、受教育權、休息權等。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出版、 *** 、結社、 *** 、 *** 權,宗教信仰自由權,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權,擔任領導職務權,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權,權利被侵犯取得的賠償權等。
(2)專屬于被繼承人本人的財產權利
包括:1、國家、集體財產的使用權,包括:公共財產使用權、自留山、自留地、魚塘、果園、灘涂、水流、牧場、草原等的經營權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權;2、承包權、房屋租賃權、雇傭合同中的勞務權、財物代管權;3、繼承權、受遺贈權、勞動工資權等。
(3)不屬被繼承人的財產
1、國家、集體的財產;2、被繼承人生前已處分的財產;3、被繼承人配偶的財產、婚前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存續期間約定為配偶的財產;被繼承人與家庭其他成員的共同財產;發給死者家屬的撫恤金、生活補助費;被繼承人的人身保險合同中明確指定受益人的財產等。
[img]工傷賠償繼承人怎么分配
工傷賠償家屬分配具體如下:
1、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分得40%;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以按照照顧有困難一方的原則多分給那一方,也可以作為遺產分配。其中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死亡賠償金事實上就是逝者的遺產。
按照法定繼承原則,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中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是均等分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綜上問題所述,工傷賠償繼承人怎么分配,是要按照相應的順序來的,而不是想當然地分配,建議分配人按照法規接受分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公司可以繼承別的公司工傷賠償嗎?
不可以繼承別的公司工傷賠償。工傷賠償金不是遺產,所以工傷賠償金不能繼承,而是由死者供養親屬進行分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1、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遺產表現的財產權益系死者生前已經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賠償金的形成及賠償金的實際取得均發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系終結于離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賠償金產生于夫妻關系終結之后。
3、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并非對死者自身的賠償,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
工傷賠償款是否屬于遺產
工傷賠償形成的財產是在肇事人死后由其家庭取得的,并不是肇事者生前的財產,因此確實不是肇事者的遺產,因此簡單地看此問題對方的觀點并不錯.但如此處理本案涉及的問題,顯然未體現法律的公正性和正義性.對此問題如何處理,可能會有很大的爭議.我個人認為為體現法的正義公平,在肇事者無遺產可供賠償的情況下,應由肇事者家庭從獲得的肇事者工傷賠付款中給予受害人家庭以適當的補償.如此處理的法理事理是:工傷賠付款雖不是肇事者的遺產,但卻是肇事者家庭的財產,而該家庭能獲得此財產是因此起交通事故發生的結果,因此僅就能獲得賠償款的角度言,該家庭是受益方,同時事故又是肇事者為家庭利益工作的過程中發生的,所以理應由受益方的肇事者家庭從工傷賠償款中補償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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