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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強制措施修改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強制措施包括以下五種: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拘傳有哪些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你好,2012年3月14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獲得全國人大通過,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刑事訴訟法》實施16年來的第二次修正。
五)逮捕。逮捕是指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發生社會危害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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