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13年刑法主觀題解析,以及2013年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題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刑法簡答題匯總(完整版)
- 2、司法考試刑法歷年試題及解析(下)3
- 3、刑法2013司考題主觀題,第二小問,答案是甲乙是假想防衛,雖有過失行為...
- 4、刑法60題(含答案、解析)13
- 5、刑法主觀題答題技巧
刑法簡答題匯總(完整版)
1、D、鄭某潛入他人家中,將他人價值2萬元的海洛因拿走 簡答題:227兩小題,每題5分,共10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相應的位置上。2簡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國刑法對教唆犯規定的原則。
2、D、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刑法知識期末考試試卷多選題 刑法與其他部門法相比,其顯著特點是( B C )。
3、《刑法》第35條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驅逐出境僅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該刑罰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 1主觀條件:前后兩罪都是故意犯罪。
4、刑事法律知識競賽試卷選擇題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其含義是 。
5、簡答題(本題30分)材料一:2017年10月,被告人齊格飛的鄰居唐懷瑟與齊格飛商定,用齊格飛及其家人的身份證辦理四張招商銀行卡供唐懷瑟轉賬使用,并許諾每張卡給齊格飛200元的好處費。
6、簡答題(將答案寫在答題紙相應的位置上,每題5分,共10分。) 4簡述犯罪概念及其應有原基本特征 4簡述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構成條件 法條分析題(將答案寫在答題紙相應位置上,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論。
司法考試刑法歷年試題及解析(下)3
1、【答案】B。解析:立法解釋不是刑法的淵源,進行立法解釋時,也需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解釋,因此,即使是立法解釋,也不得進行類推解釋。①說法錯誤,②說法正確。
2、正確答案:C 3張因為犯罪而被公安機關通緝,但本人并不知道正受到通緝。便衣警察李某認出某張,立即上前抓捕。某張以為遇到歹徒,奮起反抗,致便衣警察李某重傷。
3、答案及解析:BCD 司法協助是指不同國家的法律之間,根據本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助的原則,在司法事務上相互協助,代為一定的訴訟行為。
4、司法考試卷三商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篇1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資設立北陵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北陵公司)。
刑法2013司考題主觀題,第二小問,答案是甲乙是假想防衛,雖有過失行為...
注意假警察該打這句話,說明甲可能認為程某是假扮警察來對他怎么樣,所以就還有假想防衛的性質,但程某已經表明身份,甲乙二人仍對其毆打的行為是否無罪值得研究。
D.《刑法》第65條規定,不滿18周歲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條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 *** 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事實二,甲乙構成故意傷害罪。甲未認意到對方是警察,識認為是劫匪,是假想防衛,對程某的輕傷結果是放任的態度,是故意傷害。乙繼承共同犯罪。事實三。甲、乙對謝某重傷的結果不負責。甲、乙駕車逃離現場。
甲、乙兩人沒有認識到人的存在(“以為是兔子”),所以不成立故意殺人罪;甲、乙兩人的行為發生在山上茅草屋旁邊(“在一茅屋旁的草叢中”),行為人應該認識到有人的存在,所以不成立意外事件,而是過失行為。
第一,假想防衛屬于事實認識錯誤問題。第二,假想防衛絕對不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成立過失犯罪;沒有過失,則屬于意外事件。
刑法60題(含答案、解析)13
1、答案:B 考察知識點:走私普通貨物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與高利轉袋罪、公司、企業人員 *** 罪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解析: A不選,因為A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
2、答案:B 考察知識點:考查要點是破壞交通設施罪 解析: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蓋是交通設施的組成部分,盜竊井蓋的行為具有導致交通工具傾覆的危險,符合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構成要件,所以,成立破壞交通設施罪。
3、致使銀行庫款與賬面不符,出現60余萬元的虧空。為了對付上級的財務檢查蔡某找到李某,請李某以個人名義與辦事處簽訂了一份虛假的60萬元貸款合同,用以沖抵該60萬元的虧空。
刑法主觀題答題技巧
法考主觀題答題技巧:案例指引本案例考查的考點是共同犯罪,涉及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共同犯罪的范圍、實行過限的處理、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共犯從屬說、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態的認定,對共同犯罪問題進行了全面考查。
這種情形下,審題一定要有目的性,先看問題,然后根據問題來閱讀題干,這樣可省去題干中不必要事實的干擾,節省時間。
法考主觀題時間分配技巧:答題速度優先、最好不要先翻法條、讀題注意技巧、答題要簡潔。
要將學科之間關聯性強的考點串聯起來,這是因為法考主觀題與司考主觀題相比,具有很強的綜合性。“主客一體”作為當前較為合理的備考策略,我們的很多老師都會在平時的授課或微博欄目中強調。
第二階段:練習案例 回顧完客觀題的知識點后,還要練習主觀題的案例,不僅要熟悉主觀題的命題形式和解題思路,更重要的是能完整分析案例,正確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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