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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需提供什么證據
法律主觀:向法院申請的司法鑒定需要經過質證。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采納的證據均需要原被告雙方質證。司法鑒定產生的結論很有可能會被法院采用,因此司法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和司法鑒定的結果均需雙方當事人質證進行確認。
鑒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為:委托書、 身份證 、鑒定所需的樣本和檢材等。
法律主觀:司法鑒定的證據需要的證據有陳述意見書;病歷或病歷摘要、手術單、各種檢查診斷報告單的原件或復印件;進行過尸體檢驗的要提供尸檢報告;證人證言等。
需要一定的材料以及證據,足夠的證據以及材料能夠幫助司法鑒定更加準確。《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司法鑒定可以針對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勘驗筆錄等進行鑒別。
司法鑒定的種類有很多,不同種類的司法鑒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鑒定
法律主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 訴訟時效 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 訴訟時效期間 、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鑒定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定,該規定對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從業人員作等內容出了規定。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提出,并預交鑒定費用。逾期不提出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的,視為放棄申請。
司法鑒定由誰提出申請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申請書,一般由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機構,會統一受理委托人的鑒定申請,而委托人要向鑒定機構,提交真實的材料。
刑事自訴案件中涉及專門性問題的鑒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請,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證據或對原告方提供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的也可申請初次鑒定或重新鑒定。
當事人可以自己申請鑒定,也可以委托律師幫忙申請鑒定。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申請書一般由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機構會統一受理委托人的鑒定申請,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法律主觀:司法鑒定可以自己申請。如果 司法鑒定機構 是有資質合法的,且鑒定程序合法,則就是有效的證據,但如果對方否認,法院可能還會再安排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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