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教育機構賠償標準,以及教育機構的賠償責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培訓機構倒閉員工怎么賠償
公司宣布破產的,應該破產財產內優先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以員工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基數,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六)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布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最后,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img]孩子在教育機構受傷怎樣索賠
孩子在教育機構受傷,先要搞清楚是怎么受傷的,什么原因受傷的。
搞清楚受傷原因后,去教育機構找負責人協商。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時,可以將加害人和教育機構作為共同被告一同起訴。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在幼兒園的地方是在4到7歲的小孩進行教育的地方,是非常容易發生危險的,因為小孩的行為很容易導致危險的發行,而且小孩子的認知好比較淺所以判斷不到危險的發生,如果發生了在幼兒園的意外傷害的話,那么在幼兒園受傷 賠償標準 是什么?下面一起了解一下關于賠償的內容。 一、在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幼兒園兒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 人身損害 是 過錯推定責任 。幼兒園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應當賠償的是 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具體標準各省市略有不同。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二、人身 意外傷害賠償 標準是什么? 人身意外傷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 被 扶養 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8、財產損失的實際 賠償金 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6868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在幼兒園受傷賠償標準 是什么?因為在幼兒園的地方都是小孩子發生危險的話會造成比較大的影響,在這里我們了解到一般的發生這樣的意外的傷害的話,需要賠償 醫療費用 ,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的,需要賠償更多的醫療費用以及其他的精神損失的賠償。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了怎么賠償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了怎么賠償,一般需要分情況進行判斷。1、如果幼兒園看管不利,是幼兒疏忽造成,則由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過錯造成的,則幼兒園與小朋友的父母承擔連帶責任。3、如果小孩摔傷純屬意外。雙方皆無過錯,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一、孩子在幼兒園受傷了怎么賠償
1、孩子在幼兒園受傷了怎么賠償,一般需要分情況進行判斷:
(1)如果幼兒園看管不利,是幼兒疏忽造成,則由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過錯造成的,則幼兒園與小朋友的父母承擔連帶責任;
(3)如果小孩摔傷純屬意外。雙方皆無過錯,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孩子在幼兒園受傷的賠償標準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的賠償標準如下:
1、如果是輕微傷,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各項賠償標準都要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2、如果受傷情況嚴重,賠償標準應根據受傷情況支付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
幼兒園縫針 賠償標準
孩子在幼兒園期間受傷導致縫針的,其賠償標準的劃分需要區分以下不同情形:
1、孩子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2.孩子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教育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在教育機構內第三人侵權時的責任分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教育機構倒閉老師工資要賠多少
按照以下賠償:
如公司自己的意愿,勞動合同不到期的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
賠償金按一年一月的雙倍計算,不夠6個月的按半個月算,超過6個月的按1個月算。
教育機構賠償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教育機構的賠償責任、教育機構賠償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