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北京營業損失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2021年北京市裁員賠償標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21年北京城鎮戶口賠償標準?
一、因人身損害造成死亡的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居民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1145500元(即57275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5年
2、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
2021年北京市裁員賠償標準?
根據2019年8月16日發布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按照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經濟補償封頂基數的通告》規定,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布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 *** 公布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因此,2021年7月之后北京市的用人單位在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時,應當執行2020年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151360元,即月平均工資封頂基數為151360/12*3=37840元。
東城10平騰退補償標準?
各個區,同一個區的不同項目補償標準也都不一樣,給你個最最少的補償標準。
9+1.3倍面積,算20.7平方米。(有些地區會再額外加10平面積)乘以地段估價,一般市區二環內最低6萬一平(貴的有10萬8萬的),假設是6萬元。20.7X6萬是1218000元,還有幾百塊的搬家費,獎勵(一般一戶10萬,最高有20萬的)租房周轉(一戶一般4000一個月,給到新房下來為止)戶口遷出的話(就是從市內比如東西城遷到安置地區)一人40000,數戶口本人頭兒給錢。還有裝修補償,空調移機什么的,就這些。
然后給安置房指標,只能用1218000補償款去買。安置房房價要看地區,價格不一樣。西邊和南邊一般24000左右一片,1218000÷24000=50.75平,看安置房的最小戶型是多少的,比如最小60來平的話就給你個最小戶型。
估計到手1套單居+3~40萬現金吧。
市內平房大體來說有兩種產權,一是公共產權(包括直屬公房,產權單位委托公房,自管公房)二是私房,私房沒有1.3倍面積補償,但一平米會比公房多估價1萬元,所以對私房來說極其坑爹。
靠拆遷秒變土豪的情況現在在北京市區內不存在,市區平房面積狹小居民還沒有土地,說實話還不如郊區。除非你家面積“超大”,但滿北京找也沒幾個有1~200平平房的吧。。。。
現在還有單純的貨幣補償,這個就沒什么說的了,不如要房劃算。
2021北京市工傷護理費基數?
眾所周知,勞動者因工受傷,需要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認定等級可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的標準各個地方也略有不同。那么,北京市2018年工傷待遇標準是什么?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北京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北京市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一、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30元/天。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交通費工傷職工應選擇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費實行憑據報銷;
食宿費實行定額包干與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費”實行定額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2、要求:經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根據北京市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限額支付。
2、要求: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應由其就診的工傷醫療機構根據工傷職工傷殘及職業病狀況提出配置建議,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書。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第20條;《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限額表》。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第21條;
(七)護理費
1、標準: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生活護理費
1、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
(九)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十)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2)經傷殘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六級傷殘為15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六級傷殘為15個月。
2、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5條;
(十一)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2)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2個月;八級傷殘為9個月;九級傷殘為6個月;十級傷殘為3個月;獲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2個月;八級傷殘為9個月;九級傷殘為6個月;十級傷殘為3個月。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5條;
(十二)工亡待遇標準
1、標準:
(1)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 *** 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 *** 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 *** 周歲的。
(5)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6)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7)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
2017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2016年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據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672320元。
<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
(十三)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41條。
如果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和受傷員工需要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傷殘等級,可以享受不同的標準。其中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停工留薪等保險待遇。
北京2020意外死賠償標準?
1.喪葬補助金六個月的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因公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月,其他親屬30%/月,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以上基礎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60個月統籌地區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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