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的責任體系: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賠償責任是指,行政機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不履行行政職責,從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當由行政機關承擔賠償責任。
2、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的法律依據: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責任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即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行政機關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未履行行政職責,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的范圍與標準:賠償范圍包括損失的直接經濟損失和不能量化的損失,如道德損害、恐嚇、精神折磨等。賠償標準則以實際損失為準,即實際損失的賠償金額以當事人實際受到的損失為準,但也不得低于當事人實際受到的損失。
4、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的程序: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行政機關承擔賠償責任。在訴訟程序中,當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并證明該行為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
5、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的金額:行政機關承擔的賠償金額以當事人實際受到的損失為準,但也不得低于當事人實際受到的損失。
結論:行政行為違法后賠償是由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承擔的責任,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要求行政機關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金額以當事人實際受到的損失為準,也不得低于當事人實際受到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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