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果園果樹的補償標準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果園果樹的補償標準的知識,包括2018年果樹賠償標準?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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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賠償25號文件賠償標準?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果樹屬于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應當酌情給予補償;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一律不予補償。
4、果樹一般是按棵樹賠償的,也有按畝數補償的,品種不同、規格不同,賠償標準就不同,而國家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賠償標準,一般是由各地 *** 參照各自情況制定一個賠償標準,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樹賠償多少錢,可以查看當地 *** 發布的征地補償文件。
2022年退林還耕果樹的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合村并鎮果樹補償標準?
果園征收補償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果園占用農用地的征地補償,可直接按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乘以畝數計算。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在省自然資源部門的官網上是可以公開查詢的。
二是果園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果樹的補償,地方有規定的按規定計算,一般在區分不同果樹品種樹干直徑、樹冠覆蓋率、種植年限等情況的基礎上,按每畝或者每株計算補償。一是果園占用農用地的征地補償,可直接按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乘以畝數計算。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在省自然資源部門的官網上是可以公開查詢的。二是果園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果樹的補償,地方有規定的按規定計算,一般在區分不同果樹品種等。
2018年果樹賠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130-52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果樹農業保險賠償標準?
果樹農業保險的賠償標準因地區和具體保險合同條款而異,但通常基于以下幾個方面:
1.損失比例:即損失的比例,例如保險合同規定損失比例為30%,則在此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賠償損失的70%。
2.保險金額:即被保險果樹的價值。理論上,被保險的果樹價值越高,獲得的賠償金額就越高。
3.賠償限額:即保險合同規定的最高賠償金額。如果損失超過了賠償限額,保險公司也只會按照賠償限額賠償。
4.扣除標準:即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需要扣除的部分,如自負額、免賠額等。
請注意,這些僅是一般的賠償標準,具體情況還需根據不同的保險合同和實際損失情況進行確認。
關于果園果樹的補償標準的內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