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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能會見的三種情形
法律主觀:律師不能會見的情形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不許可會見的,應當書面通知辯護律師,并說明理由。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機關應當許可會見。
法律分析:偵查階段,存在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許會見。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不許可會見的,應當書面通知辯護律師,并說明理由。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刑事訴訟法限制會見律師的情形是什么
1、法律主觀:律師不能會見的情形有: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不許可會見的,應當書面通知辯護律師,并說明理由。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機關應當許可會見。
2、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 *** 犯罪案件。
3、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三十七條:解讀一下:一般情況下,律師持律師證和委托手續,可以會見嫌疑人。
5、律師與違法嫌疑人會晤不被監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一般什么情況下公安機關不允許律師會見當事人?
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2、(3)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不許可會見的,應當書面通知辯護律師,并說明理由。
3、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律師什么時候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如下:在偵查階段,目前情況下,每次的時間大約在半小時左右,看守所只是查驗手續;審查起訴階段和審理階段,律師無需批準即可會見,次數不受限制,時間遵守看守所的作息時間即可。
律師是什么時候會見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目前情況下,每次的時間大約在半小時左右,看守所只是查驗手續;審查起訴階段和審理階段,律師無需批準即可會見,次數不受限制,時間遵守看守所的作息時間即可。
律師會見的時間規定是看守所在收到律師辯護人的會見請求后的48小時內安排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法律主觀:律師 在被委托成功后,即可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 法律規定, 犯罪嫌疑人 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 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 委托律師 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此類經許可才能會見的案件中,律師提出會見申請的,辦案部門應當3日內做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并通知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進行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律師就可以會見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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