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公積金未交補償標準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公積金未交補償標準的知識,包括投訴公司少繳公積金有什么后果?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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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繳納公積金,因此辭職,能不能獲得補償?
公司不繳納公積金,因此辭職。能不能獲得補償?
不交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是違反《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及社會保障局舉報,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你補足少交的部分,另外,還勞動部門還會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至于賠償,目前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索取賠償缺乏法律支持。
去舉報以前建議你先做好證據收集,你要提供你的工資單、考勤表、勞動合同書等能夠證明工作期間你在公司工作以及收入情況的證據。
工作五年沒上公積金怎么辦?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是可以要求單位補償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公司倒閉按公積金補償怎么算?
公司倒閉或者注銷對員工已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來說是沒有影響的,而且可以通過失業保險來領取失業金的待遇。
公司倒閉或注銷之前可以給員工辦理停保手續,社保關系由單位繳費轉到個人繳費,由個人續繳。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從公司離職,在職期間公司一直沒給上公積金,能否要求補償?
辭職后,公司是無理由要求員工退還已繳納的五險一金費用的。若公司一直如此要求,且不配合離職,可申請勞動仲裁。
員工離職必須有一個離職周期,離職周期視員工所處的職級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離職手續的辦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頭形式進行,必須有書面文件資料存檔,否則視為該員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仍未解除,存在極大的隱患。
離職手續應該有《離職職員申請表》、《離職職員工作交接單》。員工必須首先完整填寫《離職職員申請表》的各項信息,交直屬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公司高管簽字同意后,開始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只有合理辦理完以上離職手續,才能得到未發工資,若員工不辦理離職手續,對于已經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因此,還是要按程序辦理離職。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并且在員工辭職后,單位要辦理社保減員,暫停辭職員工的社保繳納。若員工找好下一個用人單位,則可讓新單位辦理社保增員,續交社保。
投訴公司少繳公積金有什么后果?
不會有什么后果,但是公司不繳納社保,違法了不會有任何影響的哈,投訴就行了讓公司給你繳納不會有影響的但目前而言,公積金不是必須繳納的除非他們答應你繳納,但是沒有給你繳納
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招聘的優惠且在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那么是可以向對方主張該住房公積金的。如果用人單位存之后以此為由變相辭退,那么就是違法的,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
關于公積金未交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