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非因工遺屬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事業單位遺屬補助按什么標準?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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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撫恤金發放標準2021?
2021年社保撫恤金發放標準: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法律依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第二十二條傷殘人員從被批準殘疾等級評定后的第二個月起,由發給其傷殘證件的縣級人民 *** 民政部門按照規定予以撫恤。傷殘人員撫恤關系轉移的,其當年的撫恤金由部隊或者遷出地的民政部門負責發給,從第二年起由遷入地民政部門按當地標準發給。
事業單位遺屬補助按什么標準?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
對于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一些。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退休死亡遺屬有什么待遇?
退休人員從辦理退休之后的第二個月起,直至死亡的這一段時間里,由社保基金向退休人員按月發放養老金;當退休人員死亡后,養老金隨之停止發放,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退休人員死后其遺屬還能領取或者繼承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生活特困補助、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等待遇,這也體現出國家對退休人員及其遺屬的關心和撫恤。
那么究竟退休人員死亡后遺屬有什么待遇?下文我們就一一介紹下:
其一:喪葬費喪葬費是指對退休死亡人員進行安葬所產生費用的補償,并非實報實銷,不足的部分需要遺屬自行解決,各地在補償標準和補償金額上也是不一樣的,且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和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在補償標準上也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補償標準和補償金額以當地社保部門答復為主。
對于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而言,比如上海市喪葬金的發放標準是發放2個月上年度社平工資、深圳發放3個月的上年度社平工資、北京則固定為5000元的喪葬金補助標準;
對于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得到退休人員而言,目前全國有21個省份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省級層面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比如天津市規定喪葬費的補償標準是1800元、內蒙古規定喪葬補助金標準按12個月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山東省規定喪葬補助金標準范圍為500至1000元。
其二:一次性撫恤金各地在一次性撫恤金執行標準上同樣存在較大的差別;
有的省份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資的倍數發放,比如深圳規定供養親屬為1人的發放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倍、供養親屬為2人的發放上年度社平工資的9倍、供養3人及以上的發放社平工資的12倍;
有的省份按照退休人員上年度月均養老金的倍數發放,比如重慶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月均養老金的15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喪葬費還是一次性撫恤金,補貼發放的前提是死亡后進行火化,若是土葬則不僅涉嫌違法,還不會得到任何喪葬費、撫恤金補貼,除非是政策允許土葬的少數民族。
其三: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企業(職業)年金除了喪葬費和一些性撫恤金外,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企業(職業)年金也是可以繼承的。
職工在職期間,每月用人單位承擔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20%,這20%流向養老金社會統籌賬戶,是無法繼承的;個人承擔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8%,這8%流向個人賬戶,假設退休后個人賬戶余額未發放完畢而死亡,則余額可以由法定繼承遺屬繼承。
此外在職期間有企業(職業)年金的,死亡后賬戶中有余額的,也可以依法繼承。
其四:遺屬撫恤金、生活困難補助等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地區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地區則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但是具體的補助標準各地也存在較大的差別;
生活困難補助的發放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有的地區發放的是“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比如退休人員死亡發給直系親屬8個月基本養老金;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參照黨政機關同類人員標準發給,沒有直系親屬的不發。有的困難補助則是持續性發放,比如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結語由上文遺屬能獲得的待遇可以歸結以下:喪葬費、撫恤金、生活困難補助體現的是國家對退休人員遺屬的關懷和撫恤;而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繼承是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而形成的繼承關系。
此外,在各項待遇中,實際的補助標準又存在地區差異、企退和事退差異、職工參保和城鄉居民參保差異,所以實際的執行標準并不一樣,具體都有哪些待遇和發放標準以當地社保部門答復為準。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所有的待遇都是基于繼承法,只有合法的繼承人才能依法繼承,如果退休人員死亡后其遺屬存在繼承關系上的糾紛,那么需要先理清繼承關系,后享受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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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關于非因工遺屬補償標準和事業單位遺屬補助按什么標準?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