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書能做勞動合同的證明嗎,以及拿著工傷認定書可以勞動仲裁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做工傷認定嗎
- 2、十萬火急!!!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評定書生效后能否確認勞動關系?
- 3、工傷認定的”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都怎么弄?非常謝謝!
- 4、有勞動合同可以直接做工傷鑒定嗎?
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做工傷認定嗎
您好!
沒有合同可以做工傷認定。勞動合同不是認定勞動關系存在的唯一標準,勞動者可以用其它方式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情形,就可以做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十萬火急!!!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評定書生效后能否確認勞動關系?
工傷認定書作出的前提是,申請人是勞動者,其在被訴用人單位因工傷原因受到身體傷害。
由于你公司在認定工傷和申請仲裁兩個程序均未提出異議,因此這時你公司對仲裁委員會的管轄權已經喪失了提出異議的機會,只能依照勞動法和仲裁規則的相關規定作為仲裁一方當事人參加仲裁,并依法行使作出陳述、提供相關證據支持你公司的觀點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該條的規定,你對仲裁結論有異議,可在法定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中,陳述你公司認為的,申請工傷認定和仲裁方不是你公司員工以及和你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的理由,由法院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認定事實,裁決仲裁裁定的合法性和適當性。
轉三哥好比春江水 - 秀才 三級
補充:
1.工傷認定前勞動部門是否書面向你公司發出舉證通知?
2.工傷認定后勞動部門是否書面向你公司發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
希望你能說的更詳細.
這樣可以幫你判斷一下是否還可以翻案.
一般條件下,你這種情況確實已經沒有辦法補救了.
[img]工傷認定的”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都怎么弄?非常謝謝!
工傷認定的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指的是勞動合同或者是單位出具的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出具證明,而且沒有勞動合同,無法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只有通過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具體你可參考勞動和神會保障部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系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有勞動合同可以直接做工傷鑒定嗎?
可以,只要不是在家里受的傷,出門上班,下班回來出事都能做,不是非得在公司受傷才行
關于工傷認定書能做勞動合同的證明嗎和拿著工傷認定書可以勞動仲裁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