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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責任險和工傷保險可以同時賠付嗎?為什么?
雇主責任險和工傷保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保險,都屬于不同的公司管理。其中工傷保險是國家規定公司的所有員工繳納的保險,是由大型的保險公司代理的。而雇主責任險是公司的領導為員工自行購買的,和工傷保險是沒有關系的。所以在員工受傷之后,員工就可以獲得兩份賠償,一份來自于工傷保險,另一份來自于雇主責任險。兩份保險就能讓員工有錢去看病,也能減輕公司的經濟負擔。
是可以同時賠付的。
小編也在網絡上查了一下,發現雇主責任險和工傷保險是完全不一樣的,其中雇主責任險是非強制性的保險,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公司為員工購買的。所以在員工受傷之后,員工就能獲得雙倍的賠償,這樣也能減輕一下公司的壓力,畢竟工傷保險的賠償額度并不是很高,并且還要申請工傷認定是很麻煩的。在工傷保險沒有賠償之前,就可以申請一下雇主責任險的賠償,這樣也能讓員工有錢去看病,也不需要公司去承擔相應的錢款。所以很多公司都會有員工購買雇主責任險。
雇主責任險是一種非強制性的保險,可購買也可以不購買。
雇主責任險其實是領導自愿為員工購買的,但這種行為也能讓員工更加安心。畢竟有些工作真的是非常累的,可能會讓員工在工作的時候出現一些意外。這個時候只是購買工傷責任險是很不夠的,因為工傷保險只能賠付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就需要由公司承擔,也是很不好的,所以公司就會為員工購買一下雇主責任險。這樣就能讓員工獲得更多的賠償,也能讓公司更加的輕松。
總結
如果你是一個領導,感覺工傷保險的賠償力度不怎么大的話,你也可以為員工購買一份雇主責任險。
[img]雇主險和工傷險可以同時賠付嗎
【法律分析】:雇主責任險和工傷保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因為這兩種保險是不一樣的。工傷保險是保險公司賠付,勞動者在受到工傷后因申請工傷保險,保險公司會根據工傷登記進行賠付,單位是不用賠償的。但是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的是雇主責任險。雇主責任險是賠除了工傷之外,還需要用人單位賠償的那一部分,所以兩個保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保險和雇主責任險能否同時賠付?
工傷保險和雇主的責任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他們是不發生沖突的。雇主責任險對企業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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