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十級工交車隊全責該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車禍10級工傷賠償標準2020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十級傷殘賠多少
- 2、交通事故,傷者十級傷殘。車主全責。車主要賠錢嗎
- 3、本人傷殘十級車主全責又是公傷賠償沒解決傷處鋼板沒去用人單位有權趕我走嗎?
- 4、交通事故又屬工傷,工傷鑒定十級,那兩者賠償問題怎么處理
- 5、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工傷該怎樣處理好
- 6、公司員工在下班途中 乘坐公司的班車 出了交通事故,已經鑒定為十級傷殘,對方車輛全責,已經按照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十級傷殘賠多少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十級殘疾賠償金城鎮標準:7.3萬元;農村標準:1.87萬元;
2 、被扶養人生活費;
3、醫療費賠償金額醫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實際支出計算);
4、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誤工時間;
5、護理費賠償金額按誤工標準計算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6、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支出交通費;
7、住宿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8、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9、營養費賠償金額醫療機構酌情建議的數額;
10、十級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11、后續治療費事;
12、車輛及財物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 *** 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img]交通事故,傷者十級傷殘。車主全責。車主要賠錢嗎
如果對方是城鎮戶口,十級傷殘一般賠償額在10--16萬,不同案件稍有差異
車主全責,應該由車主全賠。但是車主買了責任險,所以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根據條款,把該賠的賠了
,不該賠的不賠,沒毛病(當然,對合同條款有異議,車主應該與保險公司協商)。
本人傷殘十級車主全責又是公傷賠償沒解決傷處鋼板沒去用人單位有權趕我走嗎?
工傷職工如果被開除,工傷職工應分情況做一下處理:
1、員工首先要明確被單位開除的所依據的事實,如果所依據的事實不存在,或者開除的原因沒有法律法規上的規定,或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上的約定,那么用人單位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工傷職工有權提起勞動仲裁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或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關系。
2、如果用人單位有具體明確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作為開除工傷職工的依據,并且作為開除依據的規章制度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向工傷職工已經公示,并且不違法法律法規規定。那么勞動者即便是在工傷治療期間,也有可能被確認解除勞動關系合法。
因此,律師在此提醒廣大勞動者,即便在工傷期間,也要自覺遵守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及用人單位各項合法的規章制度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交通事故又屬工傷,工傷鑒定十級,那兩者賠償問題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又屬工傷,兩者賠償按以下辦法處理:
1、本單位車輛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只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第三方交通肇事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勞動爭議最新審判意見》(2011年第3期)
四、關于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競合案件中,勞動者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如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是否還要另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問題。
高院民一庭于去年6月下發《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賠償與第三入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對于審理工傷保險賠償與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的相關問題作了解答,統一了此類案件的執法思路。但部分法院、部分承辦人員在具體處理此類案件過程中,對勞動者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如用人單位也有過錯,是否應另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存在不同的認識。我們認為,工傷保險制度通過設立社會互濟性質的保險基金,對勞動者發生工傷進行了及時救濟和賠償,同時分散了企業經營風險,減輕了企業負擔。由于工傷保險賠償制度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發生工傷損害,不考慮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本人是否存在過錯,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工傷保險相關費用,用人單位的過錯責任已被工傷賠償責任所吸收,故即使用人單位對工傷發生有過錯,也無需另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此外,雖然侵權賠償和工傷賠償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略有差別,但工傷保險以其保留勞動關系等方式提供保障,且國務院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已將工傷賠償標準大幅提高,所以也不存在工傷賠償標準明顯低于侵權賠償標準的問題。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工傷該怎樣處理好
可以同時主張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
1、必須通過交管部門立案
2、對方報保險
3、自己單位人事給報工傷保險
4、住院一切費用自己墊付,一定保留好相關票據。
5、聯系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報銷一切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公司員工在下班途中 乘坐公司的班車 出了交通事故,已經鑒定為十級傷殘,對方車輛全責,已經按照
各個地方的規定都不相同,有的地方規定如果獲得了交通事故賠償,就不會再得到工傷賠償,有的地方規定是可以獲得雙份賠償的。建議你去咨詢當地你的法院或者律師,
另外,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一年的,工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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