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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兒沒拿兇器打死人能判多少年
1、如果未成年人年滿十四周歲,或者年滿十二周歲,經最高檢核準,應在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圍內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打死他人的,構成故意殺人罪,將判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節較輕的,將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法律主觀: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殺人的,根據上述規定判刑。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殺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未滿14周歲的殺人犯不用負刑事責任,是不會被判刑的,但是已滿16周歲的罪犯,會被判處10年左右的刑期。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由于年紀小、思想不成熟,所以法律會適當的給予保護。
5、未成年人把人打死如果構成故意殺人罪且該未成年人已滿12周歲的,并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可能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沒有帶兇器,恐嚇,威脅,從受害者人身上拿走人民幣算是搶劫嗎
1、失主已經失去對財物的控制能力,嫌疑人再使用威脅、恐嚇甚至是毆打等方式致使失主不能或不敢繼續主張對失物的所有權,這也不構成搶劫。
2、兩者的關鍵區別就是,是否當面使用暴力或威脅。如:在大街、樓道,公開搶奪掛包就是搶劫罪。如果在車站、飯店,在人不注意時,拎包的人。就是盜竊罪。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4、從立法上看,并未規定為“攜帶兇器犯搶奪罪的”,而是“攜帶兇器搶奪的”。其次,之所以規定為搶劫罪,是因為這種行為的嚴重性與搶劫罪相等,直接威脅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拿話筒打人屬于兇器嘛
1、法律分析:打人一般以后果確定責任,拿兇器和不拿兇器只是情節不同,可能影響到在法定刑幅度內適用刑罰,拿兇器的可能會比不拿的量刑重一些。
2、算不算兇器應該是要看結果的吧,拎著大刀出去打架,沒人受傷,那個應該叫管制刀具吧。如果拿著鋼筆把人扎死了,那鋼筆也應該算兇器。
3、如果行為人為實施犯罪而攜帶,就應認定為兇器。在這種情形下,雖然器械本身沒有反映出違法性,但實施犯罪的意圖反映了其兇器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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