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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執行的適用范圍和條件
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先予執行適用的案件范圍是: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
先予執行的適用范圍和條件如下。先予執行適用的案件范圍是: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
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先予執行的條件有:當事人提出申請,先予執行是因為當事人一方生產、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當事人體會最深。
先予執行適用的案件范圍是: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
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包括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這些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裁定先予執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追索勞動報酬的;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先予執行適用的案件范圍是: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
第三種是因為有緊急的情況而需要先進行執行的案件。以上三種范圍就是先予執行適用的案件范圍。
先予執行適用的案件范圍是: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二)追索勞動報酬的;(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先予執行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先予執行,是指在終局執行以前,為了權利人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急需,法院裁定義務人預先給付權利人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財物的措施。
2、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終審判決作出之前,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對方當事人向申請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其他財物,或者實施或停止某種行為,并立即付諸執行的一種程序。
3、又稱先行給付。實際上是使權利人在判決生效前實現部分權利的一種規定。一些國家的民事訴訟法把這種給付稱為假執行。
4、先予執行是:根據相關規定,就先予執行的法院是否可以批準做出以下解釋:先予執行是指法院對某些案件作出判決前,為解決權利人生活或者生產經營所需,根據權利人的書面申請,裁定義務人履行生效判決中所確定之義務的一種措施。
5、先予執行是預先實現權利人的權利,如果當事人之間誰享有權利誰承擔義務不明確,也就無所謂預先實現權利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要求案件的基本事實是清楚的,人民法院根據案情能夠判斷出誰是權利人以及權利人享有什么性質的權利。
民事訴訟法207條第六項規定
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復查后,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有很多規章條例,其中第207條是什么呢?下面我來為大家講講《民事訴訟法》第207條相關內容。
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先予執行
只有當事人生活或者生產十分困難或者急需,并主動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人民法院才能作出裁定,要求被告先予執行。人民法院不依職權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先予執行的案件主要是指:起訴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傷、醫療社會保險金的案件,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原告生活的案件。
法律分析:當事人提出申請。先予執行是因為當事人一方生產、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當事人體會最深。所以只有在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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