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哺乳期裁員賠償工資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哺乳期裁人要賠償哺乳期結束的工資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哺乳期裁員賠償標準
- 2、孕期因公司裁員遭到辭退應該如何計算賠償金
- 3、哺乳期裁人怎么賠償
- 4、勞動法裁員補償標準?
- 5、哺乳期裁員后怎么賠償
- 6、哺乳期遇到公司裁員,公司說賠償N倍工資,這樣合理嗎?
哺乳期裁員賠償標準
女工人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時限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在三期結束后,單位因合同期滿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兩倍支付經濟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無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個月薪水作為代通知金。司法實踐中,經濟賠償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項會得到支持。月薪水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薪水。勞動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工人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準則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法律規定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孕期因公司裁員遭到辭退應該如何計算賠償金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孕婦的補償金是按照孕婦的實際工作年限來計算的,孕婦的工作年限有5年的就支付5個月的工資,孕婦實際工作年齡還不滿6個月的,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進行賠償,但孕婦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被辭退的沒有補償。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于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于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于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 *** 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 *** 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 *** 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哺乳期裁人怎么賠償
哺乳期裁員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勞動法裁員補償標準?
一、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之情形,且用人單位據此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任何賠償。二、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條之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三、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單位非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即使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條之規定的情形,但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即:“(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需應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哺乳期裁員后怎么賠償
哺乳期裁員怎么賠償是有法律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 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 (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期遇到公司裁員,公司說賠償N倍工資,這樣合理嗎?
[悠閑職說]觀點: 哺乳期遇到公司裁員,公司說賠償N倍工資是否合理的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女職工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勞動合同法》第第四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女職工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因此, 哺乳期遇到公司裁員,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給予補償經濟補償金的兩倍賠償。那么公司在你哺乳期同裁員,說是給予你賠償N倍工資,你就可以自己計算一下是否劃算。
如果你入職年限僅兩三年,且你的哺乳期又已有幾個月了,公司給予你六個月以上的賠償,那么也可以考慮接受公司在賠償后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的工作年限已經有六年以上,且剛剛結束產假,則公司給予你所謂的N倍工資賠償,至少應不低于經濟補償金的雙倍。如果達不到經濟補償金的雙倍賠償,則可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哺乳期裁員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所以,公司只給予N倍的補償是不合理的。
公司裁員,如果符合規定,支付N倍工資合法,但一般企業會支付N+1倍工資。
公司裁減人員時,三期婦女以一些特殊人群是不能被裁減的。
請耐心看完,因為很多人這一生中可能都會遇到裁員問題。
一、裁員條件及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怎么樣的?
1、裁員需要滿足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只有符合相關情形,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解除。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事由的規定中,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采用裁員的方式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過,假如裁員的規模較大,比如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必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裁減人員。 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裁員的經濟補償金標準
關于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勞動合同法也有具體的規定,但是這是最低限度的規定,假如用人單位給出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是可以的,低于標準的話,是不可以的。
不同的情形,對應不同的補償標準,但是總體分兩類,一是支付N,二是支付N+1,這里說的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是企業的實際做法,企業可以高于標準。
先說什么情形支付N+1,共有三種情形:
以上這三種情形,單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職工并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也可以不提前通知,但是需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這就是N+1的意思。
剩下的情形,包含裁員,其實單位只需要支付N倍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即可。
有人說,不對啊,我看了不少新聞,他們都是N+1、N+2、2N、2N+1之類的,哪有只給N的。
別急,我剛才說過,勞動合同法只是對最低限度做了規定,用人單位完全可以超出它的標準,多多益善,法律是不會干涉的。
一般而言,因為裁員畢竟不是好事,單位為了安撫員工,都會給出N+1的補償標準,甚至更高的標準。
所以說,企業裁員只給N倍的補償金,不算違法,但是有點少,可以爭取N+1。
二、裁員能裁減哺乳期員工嗎?
雖然勞動合同法給了單位裁員的權利,但是并不是說企業想裁誰就裁誰。為了體現國家對特殊人群的照顧,有幾類人員是不能使用裁員這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給錢也不行。
其中三期婦女就不能列入裁減人員當中的,三期婦女是指孕期、產期、哺乳期(孩子一周歲內)婦女。
除了三期婦女之外,常見的這幾種情形,也不能作為裁員對象。
三、假如公司以協商一致的形式裁員可以嗎?經補償金怎么給?
這里我再延伸一下話題,因為有些單位在實際的裁員中,可能不會按照裁員這個事由來操作,可能會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的話,這個就很靈活了,只要職工覺得補償方案合適,自己決定即可。那到底怎么補償合適呢?前面我已經幫大家分析了,裁員按規定就是N,只不過一般企業會給N+1,所以只要不低于N+1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你屬于前面我說的特殊人群的話,按理單位不可以裁員的,這個時候你要2N或者2N+1才合適。有人問,你這個2N哪里來的?我是按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來的。
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單位需支付賠償金,其標準就是2倍的經濟補償金。
結語
公司裁員,符合規定的話,可以只支付N倍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當然按照一般企業的做法,最好不低于N+1。
三期婦女不能列為裁減對象,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被違法裁員,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要賠償金,標準不低于2N即可,多多益善。
根據《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正常的,企業需按照勞動法進行賠償,N一般等于工作年限基礎上加1。
未經過本人同時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勞動仲裁,一般2N。最后仲裁不了的,可以起訴公司。
公司非法裁員按法律上講是可以賠償2n的,當然這也要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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