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銷作為一種新型的銷售方式,受到越來越多公司的青睞。然而,電銷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曠工現象時有發生。為了規范電銷人員的行為,中國平安制定了電銷曠工處罰制度,對于違反規定的員工將會被扣除相應的工資。本文將詳細解讀該制度。
1. 曠工的定義
電銷人員在工作日內未按照公司規定出勤,或者未經公司同意未按時返崗均視為曠工。
2. 曠工的處罰
曠工1天扣除當天的工資;曠工2天以上但不滿5天的,扣除當天工資的2倍;曠工5天及以上的,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3. 遲到的處罰
電銷人員在工作日內遲到15分鐘以內的,扣除當天的1小時工資;遲到15分鐘以上但不滿30分鐘的,扣除當天的2小時工資;遲到30分鐘以上但不滿1小時的,扣除當天的4小時工資;遲到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
4. 請假的規定
電銷人員請假需提前少1天告知公司,并經公司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請假期間,扣除相應的工資。
5. 突 *** 況的處理
如因突 *** 況無法按時出勤或返崗,電銷人員需盡快向公司匯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公司審核后予以處理。
中國平安電銷曠工處罰制度是為了規范電銷人員行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而制定的。電銷人員應該嚴格遵守公司的規定,避免因曠工、遲到等行為而被扣工資。同時,在突 *** 況下,電銷人員也應該及時向公司匯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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