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個人立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案子流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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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是怎樣的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如下:
1、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執;
2、基本資料收齊核實且符合受理條件后,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
3、如申請人為受傷害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工傷保險部門應向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通知核實有關情況;
4、工傷保險部門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書面決定,并于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及該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img]個人怎么去做工傷認定?
一、個人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
1、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個人如何申報工傷
工傷認定的流程為:
(一)申請
(二)受理
1、補正材料。人社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2、受理決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規定或已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人社行政部門審核后應當自申請材料齊全之日起15日內作出受理的決定或不予受理決定。
3、調查核實。工傷認定案件應堅持書面審查和現場調查并重的原則。人社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在書面審查和現場調查過程中可以通知申請人補正必要的證據材料,也可以根據需要進行現場調查或查閱相關資料、詢問有關人員作出調查筆錄等依法取得相關證據材料。
(三)認定決定
人社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四)送達
人社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送達相關當事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驗條例》第十七條 指職工發生事故作事或者按的的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論斷,要定為職業病,所在的位應當自事故你害發生之日或者被冷斷,鑒定為職業病
之日起30日內,向統裝地區社會保驗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關于工傷個人立案和工傷案子流程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