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山西省人工傷報銷醫療費,以及工傷醫療費多久才能報銷到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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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傷醫療費報消不了的用人單位管嗎
用人單位管。工傷醫療中,不能報銷的費用按所在省市規定分別情形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和醫療機構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那么,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費用有誰支付,從各地規定看,區別不同情形,由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醫療機構、工傷職工分別承擔。
[img]山西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標準是按實際工資還是繳費基數?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既不是按實發工資也不是按應發工資計算
是按繳費工資(本人工資)來計算的:
繳費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 12 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單位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足 12 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00% 的,按 300% 計算;本人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60% 的,按 60% 計算。
當然,如果單位是按本人工資繳費的,則是實發工資繳交的,哪即是實發工資了
山西省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主觀:
關于山西省醫保報銷比例:1、城鎮居民報銷比例:一級醫院:85%;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60%;急診住院:50%;轉診外地三級醫院:55%;普通門診,報銷比例:起付標準以上符合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2、而城鎮職工報銷比例:5000元以內(含5000元)個人自付一級醫院15%、二級醫院17%、三級醫院19%;5000元至15000元以內(含15000元)個人自付一級醫院13%、二級醫院15%、三級醫院17%;15000元以上個人自付一級醫院11%、二級醫院13%、三級醫院15%。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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