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資料在哪里,以及工傷認定書應該在哪個部門查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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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去哪里鑒定,要準備什么資料?
工傷鑒定在你工傷認定機關(勞動行政管理機關)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一般是用人單位申請鑒定,工傷職工個人也可以申請。
工傷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發生工傷后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后所有門診病歷;
3、首次及其后復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
4、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
[img]去哪里做工傷鑒定?
請問工傷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做工傷認定,等你傷情穩定了,你拿著工傷認定再去以前辦工傷認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傷殘鑒定的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指定你去XX醫療機構去做傷殘鑒定的。
一般在哪做傷殘鑒定
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開具委托函,然后去鑒定機構鑒定。不過,一般鑒定的最佳時間是傷情穩定的3-6個月之間,你現處這種情況需要趕緊辦理相關手續,以免錯過最佳鑒定期間
工傷鑒定有沒有規定去哪里做鑒定的
工傷鑒定走的程序,首先應該是到勞動局去申請工傷認定,帶上你的病歷、勞動合同、申請書、身份證去,工傷認定拿到結果之后,然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就是看有幾級傷殘,然后申請法律援助或者跟老板訂商,現在很多老板還是很好商量的,但是別獅子大開口就行了
在哪里可以做工傷鑒定
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勞動能力鑒定(傷殘評定)流程的說明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6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后可能存在的爭議及解決辦法
(1)對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怎么辦?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個人或其直系親屬認為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偏輕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勞動能力鑒定后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另外,這里有幾個問題要強調一下:
(1)什么是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是指已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過的工傷職工,在鑒定結論作出一段時期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殘情發生變化,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對其進行的復查鑒定。
(2)為什么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要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傷保險條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考慮到勞動能力鑒定是按照工傷職工當時的傷情和殘疾狀況程度作出的,而工傷職工的傷殘程度有可能通過醫療康復得到減輕,也有可能進一步惡化。規定為期1年的觀察期,可以防止當事人過于頻繁地提出復查鑒定,干擾正常的鑒定工作。
(3)哪些人有權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
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經辦機構即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
還有:1當地勞動部門詳細了解;2建議到職業病醫院檢查.你要把用人單位雇傭媽媽的勞動相關證據收齊。...
是自己去做工傷傷殘鑒定還是公司去做,到哪兒去做鑒定,
可以自己去。
傷殘鑒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認可的鑒定中心進行鑒定,所以最好咨詢所在地社保局或撥打12333咨詢。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后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后去做傷殘等級鑒定!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鑒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如果需要委托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后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后會給你一個鑒定時間表(里面有鑒定時間、地點、單位等信息),鑒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鑒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鑒定機構出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或到上一鑒定機構再鑒定。省級鑒定中心為最終鑒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鑒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了。
最后以鑒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里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如何做傷殘鑒定?在哪里做有效?
工傷的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 保險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鑒定部門; 涉及司法訴訟的在地市級公安局。
工傷傷殘鑒定去哪里做
您好,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部門申請鑒定,申請鑒定的期限為一年,建議您及早辦理。
工傷申請在哪里申請,做工傷鑒定需要多少錢
一、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地人社局申請,沒有參保的向工傷事故發生地人社局申請。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二、工傷鑒定收費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由國家行政法規規定的,初次鑒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再次鑒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省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最終結論。
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鑒定費,收費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初次鑒定收費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間,鑒定中需要進行檢查診斷的,在指定醫療機構檢查診斷費用另計;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鑒定收費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間。所在地具體標準,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包括檢查診斷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參保額度,由用人單位支付。但不服初次鑒定結論,申請再次鑒定的,改變原結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承擔。
傷殘鑒定在哪里可以做 20分
應視具體的傷殘性質而定。因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鑒定,應到司法鑒定機構申請鑒定,如市級司法鑒定所等,職工因工傷造成傷殘的鑒定應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因打架斗毆、故意傷害等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的鑒定屬于法醫鑒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鑒定標準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由法醫機構鑒定,不屬于傷殘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的范疇。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評定內容分為一級至十級十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評定結果作為人身損害賠償的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 病致殘等級》規定了職工工傷致殘勞動能力鑒定原則和分級標準,適用于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鑒定。評定內容分為一級至十級十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評定結果作為職工因工傷而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鑒定內容分為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微傷。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結論作為加害人定罪、量刑或治安處罰的依據。
我應該在哪里進行工傷鑒定或是向法院起訴?
首先要明確你是否有勞動合同,有則去勞動局申請工傷,后申請仲裁;沒有則是去法院起訴,然后做傷殘等級鑒定
無合同的,你既可以去出事地訴訟也可以去公司所在地法院訴訟
有合同的,要去公司所在地申請工傷和仲裁
工傷認定書在哪里拿
工傷鑒定書如何領取
工傷鑒定書是社保基金中心根據有資質的醫院開出的傷殘證明來評審出具的,可以先到本市社保基金中心工傷鑒定的地方領取表格,一式三份(有的地方要四份)經填寫后蓋公司章,到有資質的醫院去做工傷鑒定,領取表格時可同時咨詢哪些醫院可做工傷,醫院在開出鑒定后,在拿到社保基金中心工傷鑒定處等待鑒定結果即可,一般三十天后可以拿到結果。
傷者職工領取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看用人單位是否配合勞動者,快則半個月,多則遙遠無期。(公司不配合的情況下會找各種理由推脫,申請仲裁后申請強制執行也有可能轉移財產,造成勞動者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困難。)
1、領取到傷殘鑒定結論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可以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可以將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資料交給用人單位,然后由用人單位代為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領取,然后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所有補償金和工資。
2、可以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先于用人單位協商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然后由公司出具各種證明材料,再配合工傷認定書、鑒定結論書等材料,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領取其他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工傷鑒定去哪里申請
問題一:應該在哪申請工傷認定? 一般是在工作單位所在的鎮或區社保局申請即可,不需要到市級的部門,也不須要去勞動局,因為勞動局受理之后還是會轉到社保局去認定,反倒手續更復雜, 你可以直接所在鎮的社保局或松崗區社保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好之后,連同相應資料(以社保局的書面“提交資料清單”為主)交至社保局即可,社保局會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是否認定為工傷。 認定為工傷的,如果本人或本人單位要求做傷殘等級鑒定的,會指定鑒定中心鑒定,傷殘鑒定結果大約十到十五天左右下來。不愿做傷殘鑒定的,大約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就可以辦理醫藥費等的報銷了。
問題二:是自己去做工傷傷殘鑒定還是公司去做,到哪兒去做鑒定, 可以自己去。
傷殘鑒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認可的鑒定中心進行鑒定,所以最好咨詢所在地社保局或撥打12333咨詢。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后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后去做傷殘等級鑒定!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鑒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如果需要委托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后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后會給你一個鑒定時間表(里面有鑒定時間、地點、單位等信息),鑒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鑒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鑒定機構出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或到上一鑒定機構再鑒定。省級鑒定中心為最終鑒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鑒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了。
最后以鑒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里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問題三:工傷認定到底怎么認定,去哪個部門認定? 1、工傷認定一般按照屬地原則管理,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由參保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觸傷認定;用人單位未參保的,由生產經營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2、“如果一家有資質的公司把工程轉包給了一個沒有資質的個人”,這樣的合同被視為內部施工管理合同,用工主體還是這家有資質的公司。工傷認定仍按上面的屬地原則,“沒有資質的個人”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這家有資質的公司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問題四:一般工傷鑒定在哪里去找 當地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免費。勞動能力鑒定也是在工傷科提交資料,首次鑒定免費。
問題五:申請工傷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你還沒有說清楚,你有沒有拿到工傷認定書?
如果你沒有那到工傷認定書,就必須先要求工廠申請工傷,如果工廠不申請,你自己拿到材料到當地勞動部門下屬的工傷科去申請,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與工廠的勞動關系證明(如廠牌、勞動合同等)2.上班時間證明(如考勤或排班表)3.初診證明(找醫生開)或初診病歷復印件4.身份證復印件;5.在場員工證人;6.工傷認定申請書(社保有)7.工廠營業執照復印件(找工廠要,工廠不給可以到當地工商局打印,好象得2快錢)8.工傷經過概述(自場寫,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從事工種、什么時間上班、什么時間出的事故、誰送你去的醫院、是看門診還是住院,住院要寫清楚床號、當天你的上班、下班時間)
以上材料齊了你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等工傷認定書下來后,你憑工傷認定書、傷殘等級堅定申請書2份(社保有)、初診病歷、身份證復印件另外90元左右的鑒定費就可以去做鑒定了。傷殘等級鑒定書下來后,上面會有你此次工傷的醫療終結期、護理等級、傷殘等級。
問題六:工傷認定、鑒定、如何處理要到哪個部門申請? 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就不好辦了。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一)申請時間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申請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紛爭訴訟: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向同級人民 *** 或者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問題七:工傷申報怎么報。在哪里申請 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從業人員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除提交本條前款要求的材料外,還可以提交用人單位、相關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證明材料。
問題八:工傷認定申請和鑒定自己去還是公司去辦 一年之內公司和自己都可以。公司一般都不愿意申報工傷。工傷需要全額賠付。一般公司都想用保險應付,報多少是多少定還是抓緊自己去吧,同時申報的過程也是留取證據的過程。一旦打官司時可以做證據使用。如果我幫到了您,碰到求助的老人幫他一元錢。
問題九:工傷鑒定去哪個部門需要什么材料 你提問的,在《工傷保險條例》里面有相關的規定,現提供你參考:
一、工傷鑒定部門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地級市)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二、在工傷鑒定前,一般先要進行工傷認定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三、關于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四、個人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書》(上述部門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
問題十:在哪里可以做工傷鑒定 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勞動能力鑒定(傷殘評定)流程的說明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6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后可能存在的爭議及解決辦法
(1)對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怎么辦?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個人或其直系親屬認為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偏輕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勞動能力鑒定后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另外,這里有幾個問題要強調一下:
(1)什么是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是指已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過的工傷職工,在鑒定結論作出一段時期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殘情發生變化,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對其進行的復查鑒定。
(2)為什么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要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傷保險條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考慮到勞動能力鑒定是按照工傷職工當時的傷情和殘疾狀況程度作出的,而工傷職工的傷殘程度有可能通過醫療康復得到減輕,也有可能進一步惡化。規定為期1年的觀察期,可以防止當事人過于頻繁地提出復查鑒定,干擾正常的鑒定工作。
(3)哪些人有權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
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經辦機構即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
還有:1當地勞動部門詳細了解;2建議到職業病醫院檢查.你要把用人單位雇傭媽媽的勞動相關證據收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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