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量刑建議書未注明適用緩刑,以及量刑書沒有寫緩刑法院會根據司法建議緩刑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檢察官說會判緩刑,為啥量刑建議書上為啥沒寫建議緩刑?
- 2、量刑建議書不能寫建議緩刑嗎?
- 3、如果量刑書沒建議緩刑可以嗎
- 4、檢察院量刑建議書沒有說建議緩刑,一般是不是就不會判緩刑?
- 5、檢察院量刑書沒有建議緩刑法院會判緩刑嗎
檢察官說會判緩刑,為啥量刑建議書上為啥沒寫建議緩刑?
量刑建議書僅僅是檢察機關向法院提出的建議。真正量刑時由法院根據案情和嫌疑人的認罪行為作出裁決。
檢察官沒有要求法院作出某種判決的權限。檢察官說的緩刑,僅僅是個人根據以往經驗做出的預估,并不一定準確。
量刑建議書不能寫建議緩刑嗎?
可以寫的,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img]如果量刑書沒建議緩刑可以嗎
如果量刑書沒建議緩刑,也可以申請緩刑。 《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 緩刑考驗期限 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累犯 不適用緩刑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檢察院量刑建議書沒有說建議緩刑,一般是不是就不會判緩刑?
檢察院沒有建議緩刑也是可以判緩刑的,前提是要符合緩刑的條件。
法院會考慮各種情況來看是不是緩刑,檢察院只能夠提意見而已。
檢察院量刑書沒有建議緩刑法院會判緩刑嗎
檢察院有檢察建議權,也有司法監督權,但司法審判權在法院,檢察建議是司法審判的重要參考依據,但不是決定依據,決定依據在法律,決定權在法院或審判合議庭。
檢察院量刑書沒有建議緩刑,法院認為適應于緩刑也會判緩刑的,如果檢察院認為裁量刑期與刑罰方式不當可以行使審判監督權,但屬于下一個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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