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定罪不對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定罪不判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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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亂定罪怎么辦
檢察院不能定罪,只是以什么罪起訴。覺得檢察院起訴的罪名不公平,在法院審理時可以以證據進行申辯,甚至做無罪辯護,有沒有罪,有什么罪,是以法院判決為準的。
法院判冤案(或叫判裁決不當),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或申訴,也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請求檢察院行使審判監督權。還可以向黨委政法委反映情況,請求行政干預。
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失職、瀆職的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檢察長、檢察長,依照法定程序,給予撤職處分。
不服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的,可以向二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申請再審期間,不停止判決的執行;不服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再審判決的以及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派出所強行定罪怎么辦
法律分析:向公安督查投訴,可以撥打110轉督查投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條 人民警察執行職務,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
公安派出所如果對案件定性錯誤,可以采取以下救濟途徑:一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二是可以向當地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要求檢察部門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或撤銷案件。
可以向當地的檢察機關控告、舉報;也可以向當地的紀委反映情況;或向其主管領導、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或向當地人大、黨委、 *** 反映情況。
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一般最低是三千元刑事立案且各省市的標準都不一樣; 如果不夠 刑事立案標準 ,公安機關應當做為刑事案件處理; 遭遇詐騙,建議撥打110及到當地派出所報警。
公安機關在立案中所立罪名不準確,能更改嗎?
1、公安局提起罪名的話,檢察院會根據移交的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更改罪行,如果適用罪行不合適的,是可以更改原有罪名提起公訴的。
2、法律分析:按實際情況,如果公安機關涉嫌尋釁滋事刑事犯罪的進行立案處理的,檢察在收到公安機關 的相關案件材料時,檢察院可能就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進行核實,按實際情況提出建議,對罪名進行更改。
3、但若經過人民法院判決,一經定罪處罰,就無法更改罪名。
公安的定罪過重怎么辦
如果認為法院量刑過重,可以上訴。如果判決書已經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
法律分析:公安派出所如果對案件定性錯誤,可以采取以下救濟途徑:一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二是可以向當地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要求檢察部門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或撤銷案件。
可以向當地的檢察機關控告、舉報;也可以向當地的紀委反映情況;或向其主管領導、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或向當地人大、黨委、 *** 反映情況。
如果公安機關不積極主動,你可以向檢察機關的偵查監督部門舉報、控告。該部門的職責就是監督公安機關偵查行為。
去同級檢察院舉報,不處理或者推脫的話,可以再去上一級檢察院舉報。如果還是不管,就撥打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電話,電話號碼是12309。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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