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認定書向什么機構申請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認定書向什么機構申請復核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去哪申請工傷認定書,有什么規定
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 的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 認定為工傷 后,向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申請 傷殘等級鑒定 ; 3、持鑒定結論、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等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img]傷者去哪申請工傷認定書?
去哪申請 工傷認定書 ,傷者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規定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 應當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 勞動合同 書,傷者居民 身份證 ,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單位職工 證人 證言,然后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及申請人 工傷 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工傷保險條例 》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 工傷待遇 等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勞動者在申請做工傷補償的數額需待 傷殘鑒定 后確定 二、申請工傷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 證據 清單》。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確立 事實勞動關系 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5、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 申訴 人提供的材料后,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并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應的救濟途徑。 綜上所述, 去哪申請工傷認定書 ,勞動保障部門接到申請材料以后,應當進行審查核實,如果符合申報條件,應當開具受理通知書,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托別人申請規定認定的,當事人應當出具委托書。
勞動者工傷認定書去哪里辦需
根據我國國家的 勞動法 規定,在工作中因公受到傷害的是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費的,其中就需要 工傷認定 的受理過程。那么, 工傷認定書 去哪里辦需 呢?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領取工傷認定書的地點應當是當地的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進行申請認定,其中還具有時效。 一、工傷認定書去哪里辦需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 職業病 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 工傷待遇 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當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認定之后需要做的事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進行 工傷鑒定 ,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工傷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綜上所述,關于 工傷認定書去哪里辦需 的問題已經詳細說明。在勞動法的實施過程中,相關當事人應當主動進行了解并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在工作的過程中應當盡量避免突發受傷的情況發生,這對自己身體和工作上的損害都是很大的,一切以安全為主。
去哪里申請工傷認定書
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 工傷 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認定決定書在哪里辦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書在人社局辦理。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之后,人社局會及時送達工傷職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收到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工傷認定申請之后,經過審查,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該決定書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該申請,不表示一定認定為工傷。經過調查,符合條件的,認定為工傷,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不予認定工傷,出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在事故發生傷害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后,應當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工傷事故調查后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決定,準予認定工傷的,會向工傷職工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書向什么機構申請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工傷認定書向什么機構申請復核、工傷認定書向什么機構申請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