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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拆遷協議的復印件加上現在的公章,能證明是自己的嗎?
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的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打印的紅色公章與蓋原章的區別有以下:所代表的法律效果不一樣 打印的紅色公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相關的行政及法律機構、銀行等。都是需要蓋原章的。
一般情況下,證據是必須向法院提供原件的,但是,有些情況下是可以提供復印件的。只要能夠證明案件的事實,只要雙方對證據的效力沒有異議,法院就會予以采信。
復印件加蓋新的公章是合法有效的,與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復印出來的復印件一定要蓋公章,并且在蓋公章旁邊要寫上與原件一致,這樣復印件才具有與原件類似的法律效力,但是,復印件并不能代替原件,復印件的效力小于原件的效力范圍。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
如何辨別合同或協議的真假
法律主觀:查合同的真假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履約能力的證據材料、提供營業執照核對、出具企業授權書等,并到工商局查看該公司是否存在;查看合同的騎縫章是否完好;查驗公章是否經過公安局備案;注意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合理。
辨別合同真假的方法: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履約能力的證據材料、提供營業執照核對、出具企業授權書等,并到工商局查看該公司是否存在;查看合同的騎縫章是否完好;查驗公章是否經過公安局備案;注意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合理。
法律分析:鑒別假合同可以從主體資格、合同形式、合同內容、訂立手段等方面進行審查。
律所可以鑒別合同真假,會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判斷合同的真實性:初步確認:初步確認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是否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序良俗的內容等。
動遷安置房戶口本是一個人的名字辦房產證也只能寫一個人嗎
法律分析:可以,動遷安置房戶口本是一個人的名字辦房產證是也只能寫一個人。而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可以的。
戶主同意就可以寫其他人的名字。按規定,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安置房的產權人就是誰。
拆遷原協議是一個人的名字,只要當事人同意,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寫成兩個人的名字,拆遷房屬于福利分配房,不涉及房貸債務關系,是可以添加名字的。
盡管屬于安置房產,但是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寫家庭其他成員的名字,作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拆遷房房產證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首先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 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于共同財產。
名字數不限,一般來說房產本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不過戶主同意的話,就可以寫其他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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